違約金設上限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變臉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5日 15:15 新聞晚報 | |||||||||
本周,新版《2005年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陸續發至本市各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這份由市教委編制的新協議相比2004版出現多處變化,許多提法更合乎規范,而最大的變化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如出現違約情況,違約金被限定不超過畢業生一個月的月收入。不少人認為,這保護了學生利益,但也呼吁大學生不要因違約金降低而丟失誠信頻繁“簽約毀約”。
記者昨天看到了這份新版的就業協議,仍舊一式四份,其中較明顯的變化有四處。與舊版相比,最受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注的違約金一項附加了一個條件:金額不高于畢業生第一年的月收入數。而學生收入和福利方面,則取消了“試用期收入”,只有“第一年月收入”。 此外,一些具體條款在內容提法上也更為嚴謹,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留滬問題上,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批準進滬申請”改為“批準申請上海市戶籍或居住證”;補充條款中,關于解除協議的各種情況中,取消了“企業對畢業生有任何特殊的體檢要求”,只保留了“因國家需要、升學、留學、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等情況。 一所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的負責人說,增加違約金上限對學生來說將產生積極影響,畢竟學生在就業市場上處于弱勢地位。一般來說,學生首先從學校拿到協議書,自己填寫相關內容后,才交給企業填寫,而一些企業在違約金上,會對經驗不足的學生漫天要價。 但一家民營企業的人事經理則認為,新條款保護了學生的利益,卻提高了企業的用人風險!肮菊腥艘涍^筆試、面試很多環節,時間、精力、成本投入都很大,違約金設低了,大學生很容易輕易違約,我們損失太大了!币晃粚W管理的大四學生也承認,現在很多名牌大學的學生求職時,手里常握著幾個單位的意向,總會挑三揀四,現在學生的違約成本降低了,可能“吃著碗里的”更會“想著鍋里的”。 上汽集團、平安保險和一家著名會計師事務所的人事經理們則表示,他們招人時一般不在協議上填違約金,即使填也填得很低。他們更希望大學生講誠信,不要朝三暮四。 (記者 許可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