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風險”位列銀監會今年重點工作首位。
早報記者 張颯 沈之佳
“防風險”似已成為今年金融監管部門的首選關鍵詞。
繼央行日前在2013年工作會議上突出強調防風險,銀監會14日召開的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同樣將“切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列為今年重點工作首位。
早報記者注意到,雖然2012年工作會議上銀監會也是把防風險列在重點工作首位,但和去年的表述相比,今年銀監會的布局格外細致,銀監會明列信用違約、表外業務、外部傳染三類風險,并列出多項具體監管要求。
其中,“對企業集群風險,要加強監測,分門別類采取措施進行防范”、“嚴格監管理財產品設計、銷售和資金投向”、“嚴禁銷售私募股權基金產品”、“重點防范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等外部風險向銀行體系傳染滲透”在業內人士看來既具體又有針對性。
除了防風險,支持實體經濟方面,銀監會提出,銀行須做好城鎮化配套金融服務。支持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信貸資金需求。
加強監測企業集群風險
根據銀監會的新聞稿,“嚴防信用違約風險”被列為需要注意防控的三類風險的第一位。從內容看,這主要是和實體經濟相關的風險。
銀監會強調,對平臺貸款風險,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
對房地產貸款風險,銀監會要求,要落實差別化房貸要求,加強名單制管理和壓力測試。
值得關注的是,銀監會特別提及“對企業集群風險,要加強監測,分門別類采取措施進行防范”。一位業內人士解讀,這可能和今年部分地區鋼鐵業、光伏業等行業信貸風險加大有關。
此外,銀監會繼續強調,對產能過剩行業風險,堅持有保有壓,確保風險可控。
“專家認為,融資平臺、房地產、企業集群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總共達三四十萬億元之多,集中度高、影響面大,今年的經濟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因此監管者重兵防守,分類施策。”新華社的昨晚的一篇稿件如是評論。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郭田勇[微博]則指出,以地方融資平臺為例,過去從銀行貸款到現在轉移通過信托產品等新的方式投融資,一些信托公司可能出現剛性兌付,監管者強調嚴守風險底線非常重要、非常及時。
表外業務監管難題
和去年的新聞稿相比,銀監會今年針對表外業務、“影子銀行”等風險明顯加大了監管力度。
和去年“全面布控表外業務風險,著力減小風險的擴散性”寥寥數字粗略的表述相比,銀監會今年明確提出:要嚴格監管理財產品設計、銷售和資金投向;嚴禁未經授權銷售產品;嚴禁銷售私募股權基金(PE)產品;嚴禁誤導消費者購買;實行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分賬經營、分類管理。
銀監會的舉動可能并不難理解。2012年年末,多個地區多家銀行曾接連爆出理財產品糾紛(編注:其實很大一部分是銀行代銷的信托產品等),表外業務、影子銀行的討論隨之明顯升溫。隨后,相關監管部門迅速開始關注理財產品風險。在此次會議之前,銀監會已經在去年年末要求各大銀行自查理財產品業務,不得代銷非銀行自身設計的理財產品。
而從此次會議的表述看,銀監會對銀行自身理財產品設計也提出了要求,并且還提出了分賬經營、分類管理的提法。對此,郭田勇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說,雖然理財產品是一種投資,但應該以穩健為主,畢竟多是銀行存款人轉移過來的,體現存款人對銀行理財產品的信賴,因此對理財產品設計、銷售和資金投向要嚴格監管,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尤其要提示風險。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銀監會在點名不得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時特別指出“嚴禁銷售私募股權基金產品”。
據一位業內人士解讀,這或是和去年末滬上某銀行的理財風波有關。按照現行規定,銀監會并不對私募股權基金負有主要監管責任,但是去年末某銀行因此爆發理財糾紛,最終銀監部門也不得不介入。
不過,對于表外業務風險防控,早報記者從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處了解到,雖然銀監會肯定會出臺措施嚴打表外業務風險,但表外業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
“既有金融改革之后反映出來的問題,也有民間融資不通的問題,也有我們產品創新不足的問題,還有我們融資方式,融資渠道過于單一的問題。它是一個綜合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它需要綜合的改革,一個大的改革。”上述人士說。上述人士擔憂,如果管得不嚴會有風險,但如果太嚴也可能壓制銀行創新。
禁止銀行涉民間融資
除了信用違約風險和表外業務風險,銀監會還提出要“嚴管外部風險傳染”。
銀監會強調,重點防范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等外部風險向銀行體系傳染滲透;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員工參與民間融資;禁止銀行客戶轉借貸款資金。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解讀,不排除銀行資金進入民間借貸,比如拿信貸資金謀取利差,一旦出問題風險會傳導到銀行業。
另一位金融管理人士則指出,金融機構應強化全面風險管理的意識,加強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并開展崗位風險、操作風險隱患的排查。
“盡管每個銀行都建立了內控制度,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很難保證不會出問題,除了在內控制度建設方面需要加強之外,應該把每個員工所有的作業過程進行全程監管。”另一位金融監管人士表示。
“民間借貸風險,去年在溫州、鄂爾多斯等地表現得比較厲害,今年可能會繼續,監管層預計會出臺更明確的監管措施。”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教授趙錫軍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則如是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