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托發布的《2010年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臨時報告(一)》稱相關“信托的設立及資金運用均合法合規”。
早報見習記者 施穎楠
中誠信托昨日發布公告,對日前媒體關于其旗下30億元礦產信托產品“出事”進行回應。
中誠信托發布的《2010年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臨時報告(一)》稱相關“信托的設立及資金運用均合法合規”,“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度新增3筆訴訟案件,經查均因賬外民間融資所引發”。
公告未披露振富集團所涉案金額。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總融資30億元的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以下簡稱“誠至金開1號”),由于融資方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富集團”)控制人王平彥已被警方控制,誠至金開1號因此出現兌付風險。
“礦產信托的風險,可以寫成一本書”。在中誠信托產品被曝兌付危機后,西部一位負責過多個礦產信托項目的信托人士做出如上表述。
在多位信托業內人士看來,“礦產信托第一彈”源自實際控制人深陷“高利貸”似是“突發事件”,但信托經理在礦產信托盡職調查中普遍存在的未競之處使得這樣的突發的背后充滿必然。
民間融資未列入財務報表
根據中誠信托公告稱,其已委派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進行核查、梳理。根據其目前掌握的情況,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賬外民間融資沒有列入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財務報表。民間融資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核實中。
公告還指出,在公司的提議下,振富集團已經召開了臨時董事會、股東會會議,就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情況的進一步清查、部分資產的處置等事項作出了決議,目前正在加緊落實。公告僅表示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案暫未開庭審理,但全文并未有透露所涉資金的具體數額。
中誠信托官網顯示,涉事的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以下簡稱“誠至金開1號”)2011年2月1日正式成立,首期信托計劃資金募集規模達到人民幣11.117億元,當月28日啟動了第二期擴募,募集規模19.183億元,總計30.3億元,托管銀行為工商銀行。該項目成立之初,原定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9%~11%。去年2月24日,中誠信托發出公告稱:鑒于新一輪的加息窗口已經開啟,擬對預期收益率上調0.5%,即9.5%~11.5%。
多份管理季報顯示,誠至金開1號信托資金用于對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富能源集團”)進行股權投資,款項用于煤礦收購價款、技改投入、洗煤廠建設、資源價款及受托人認可的其他支出。原先計劃整合完成后振富能源將形成一個年產達到360萬噸,開采煤種涵蓋焦煤、動力煤、無煙煤的大型綜合煤礦集團。按計劃,這一項目的存續期為36個月,2014年1月31日才會到期。
但振富能源集團實際控制人王平彥被警方控制的言論使這一計劃瞬間陷入危機。
公開資料顯示,振富能源集團于2010年7月注冊成立,法人代表王于鎖,注冊資本5000萬元,實收資本5000萬元,其中王于鎖出資500萬元,占10%,王平彥出資4500萬元,占90%。王于鎖與王平彥為父子關系。媒體援引山西柳林當地人士的消息稱,王家從多年前就開始涉及“高利貸”,在王平彥被當地警方控制之時,身上背負債務可能高達50億元。
無法盡職的或有負債調查
“與振富類似,山西與內蒙的多數煤礦都涉及民間借貸,但信托公司在做盡職調查時很難發現這些‘或有負債’,關鍵靠項目經理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一位信托人士向早報記者表示。
據該人士透露,信托公司在做盡職調查時,調查財務狀況主要通過兩個渠道:一是分析公司最近三年度及近期(最近月報或季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針對發現的“可疑點”向礦業公司要求提供材料逐筆分析;二是通過銀行征信系統查詢。
顯見的是,上述渠道只能洞悉礦業公司對銀行或是其他機構簽訂有正規借款合同的負債。但對于“煤老板”們更為常見的民間借貸,信托公司似乎頗為無力。
“私人借貸具有隱秘性的特點,如果實際控制人以個人名義私下在外面借了很多貸款,盡職調查人員從技術層面上幾乎無法發現。因此,對于或有負債,業內常見的做法是,讓對方自己‘坦承’,如果對方回一個正式的函說我不涉及(其他負債),對信托公司而言,盡職調查就已經做到。”
這種假定對方“誠實守信”的調查方式,使得當信托風險爆發時,信托公司可以根據正式函件以融資方“詐騙金融機構”為由置身事外,而買單的卻是普通投資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煤價大跌、港口與電廠煤炭庫存高企的近期,這類隱憂更加需要引起重視。海運煤炭網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20日,環渤海港口發熱量5500大卡市場動力煤綜合平均價報729元/噸,單周跌幅高達23元/噸,降幅為3.06%。以這樣的跌幅,不出半月,煤價將跌破發改委700元限價。而在2010年底,煤炭的價格是799元。顯見的是,煤炭持續降價的情況下,礦主的資金鏈若出現斷裂,“誠至金開1號”將不是個案。
評估機構的利益“錯位”
中誠信托的第一彈使得公眾開始關注礦產信托融資方控制人的財務風險。事實上,自礦產信托去年爆發式成長起,業內關于礦產信托風險的擔憂就已有之。
用益信托分析師顏玉霞指出,礦產資源屬于地下資源,由于目前市場上還沒有權威的價值評估機構,對計劃中涉及的礦產資源價值評估存在很大的主觀性。
多位信托人士也向早報記者指出,評估機構的選擇通常由信托公司指定,但評估費卻往往由融資方礦主承擔,這使得評估機構在實地勘探時,存在許多“可操作的空間”。一位不愿具名的礦業評估師昨日對早報記者指出,當礦業主面臨融資需求時,常會要求評估人員往高了評估。
這更加考驗信托公司在拿到評估報告后的鑒別能力。“但是由于礦產信托是從2011年才逐漸興起,信托公司短時間內難以儲備到相關的專業人才,鑒別能力十分有限。”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抵押物變現能力是風險的另一方面。顏玉霞指出,目前礦產信托的抵押物主要有股權、采礦權、土地等,其中土地和采礦權抵押變現能力不是很強,股權質押方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話變現會比較方便一些,但普通公司的股權變現能力則較弱。
“誠至金開1號”對振富集團進行的正是股權投資。中誠信托官網在去年10月17日發布了該產品三季報后一直未有更新,而根據該報告的“抵押擔保”一欄,截至2011年9月30日,中誠信托已辦理振富集團、山西紫鑫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柳林縣振富煤焦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手續。振富集團下屬內蒙煤礦已辦理股權過戶及質押手續,其余煤礦目前尚不具備股權質押條件。
由于項目成立之初的推介材料未能獲得,而季度報告未必體現風控措施全貌,故“誠至金開1號”項目是否僅有股權一項質押品還未可知。業內人士猜測,中誠信托在風控方面管理較為嚴格,該信托項目或還有其他資產抵押。但其同時指出,在涉及民間借貸情況下,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相關資產往往被重復抵押,這是礦產信托的又一風險。
兌付洪峰周期未到
業內為人熟知的礦產信托風險還體現在政策改變、安全事故等多方面,而信托公司之所以鋌而走險,主要是因為房地產信托被嚴密監管后,信托公司急于尋找可替代的高收益產品。用益信托統計顯示,2011年礦產資源信托產品的平均收益率為 9.8%,2011年四季度其平均收益更是超過同期房地產信托產品平均收益,達到10.55%。
不過,前述西部某信托公司認為,由于礦業信托大規模發行始于去年,產品存續期多為1-2年,因此從周期上來說還沒到問題集中爆發的時候,“但其中的風險必然是極大的”。
用益信托數據顯示,2011年礦產信托發行規模較2010年有較大幅度增長,尤其是在2011年第三季度,發行數量達到41款,規模244.42億元,環比增長383.46%,達到近兩年來的最高水平。2012年一季度,礦產信托產品成立數量45個,成立規模139.3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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