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田
3月29日,李旭利“老鼠倉”一案將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根據2011年11月29日證監會通報,李旭利曾經在2009年2月28日~5月25日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控制的兩個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和賣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此期間李旭利正在交銀施羅德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投資總監。
在目前已經定性為基金經理“老鼠倉”的9人之中,李旭利獲利最大。李旭利將是繼長城基金(微博)公司原基金經理韓剛、光大保德信基金(微博)公司原基金經理許春茂之后的第三位獲刑者。
不論在公募,還是私募,李旭利都曾經是充滿傳奇色彩的風云人物。1998年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的李旭利放棄了去央行的工作機會,加入了當時剛剛起步的公募基金行業。
李旭利投資生涯的第一站是南方基金(微博),他先后擔任了研究員、交易員、基金經理助理,2000年年僅26歲的他正式擔任封閉式基金基金開元的基金經理。4年后,30歲的李旭利成為南方基金的投資總監。2005年,李旭利跳槽至交銀施羅德基金。2009年,他帶領交銀施羅德一舉沖進行業資產管理規模前十。
2009年10月,李旭利離開交銀施羅德,加入上海重陽投資擔任首席投資官。在重陽投資,依靠他的明星效應,2009年重陽3期的發行吸引了11.5億元資金,創下當時國內陽光私募首募規模的新紀錄。但這也許是他創造的最后一個輝煌戰績。
2010年10月,李旭利突然宣布從上海重陽投資離職,之后證實在當年9月證監會對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的行為立案調查,隨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李旭利是國內基金界公募轉投私募被調查的第一人。在李旭利之后,另一名私募大佬鄭拓也被調查。如果沒有發生“老鼠倉”,李旭利將一直會是投資界(微博)的風云人物,但一念之差,從風光走向黯然之路。
目前,證監會仍在不斷加強對公募基金“老鼠倉”行為的調查力度。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10月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未將私募囊括在內,“證券投資基金”指的是投資于二級市場的公募基金。2009年中啟動的基金法修改,一個重要任務就是確定私募的法律地位,將其納入監管框架。以后監管部門對私募基金的監察也會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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