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風險大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10:0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近期,很多投資者來電來函反映,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活動的電話推介和現場會相當活躍。這些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究竟是合法行為還是騙局?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調查。結果顯示,某些中介公司從事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活動雖然披上了各種外衣,但仍存在巨大風險。有關專家通過本報向廣大投資者呼吁,一定要認清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活動存在的風險,辨清真偽。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近期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活動呈現出一些和以往不同的新特點。首先,這些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活動往往介于合法和非法經營邊緣。如部分投資咨詢公司與產權經紀公司聯手推銷在產權交易機構掛牌的非上市公司股權,這些中介公司在宣傳推銷中采用誤導和欺詐手段,但成交結果在形式上卻是有效的,增大了投資者的申訴難度。其次,從事這些活動的中介公司組織體系更加嚴密,形式更加隱蔽。常見方式是雇傭一批20歲左右的年輕女孩不斷撥打單位和市民電話,以即將上市為誘餌強力推銷非上市公司股權,且采取所謂的會員制,要求與投資顧問直接聯系。再次,這些中介公司的宣傳手法推陳出新,更具迷惑性。不再是以往單純的即將上市,而是在宣傳時將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與產權交易所、托管中心掛鉤,或者選擇一般投資者不熟悉的海外小型資本市場等概念。 一些律師和專家認為,相比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目前規范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某些地方還存在空白。按照相關規定,非上市公司中的國有產(股)權、國有或集體單位相對控股的多元投資主體企業產(股)權的轉讓交易應該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并公開信息、競價交易。但是對民營非上市股份公司以及自然人間的股權交易則無明確規定,也就是說可以不進場交易。而在實踐中,這部分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行為也很難找到相應的監管主體,成了三不管地帶。 業內人士指出,面對形形色色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交易,除了要提醒投資者提高風險意識外,相關部門也應該盡快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引導非上市公司股權規范、有序流動。 上海證券報 記者 吉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