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
本報綜合報道
中國人民銀行5月16日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了債券遠期交易。
央行指出,此舉旨在有效地規避利率風險。《管理規定》所稱的債券遠期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和數量買賣標的債券的行為。
近年來,隨著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利率風險進一步顯現,債券價格波動日益頻繁,迫切需要有效的利率風險管理工具。債券遠期交易的推出,可以有效規避風險,也有利于完善市場價格發現,提高市場流動性。
此次推出的債券遠期交易,在工具設計上,主要從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現實發展階段出發,既最大限度地發揮債券遠期交易功能,又加強了對系統性風險的防范,同時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為債券遠期交易的發展預留了空間。
在制度安排上,主要由四部分組成: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管理規定》,對債券遠期交易的政策框架予以明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根據《管理規定》分別制定配套的債券遠期交易規則和結算規則;人民銀行組織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和市場參與者共同擬訂和簽署《主協議》,作為市場參與者共同遵守的行業自律性文件;人民銀行發文對債券遠期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項加以明確。這個《管理規定》自2005年6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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