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卡密碼被盜銀行承擔責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11:06 新聞晨報 | ||||||||
記者 沈鳳麗 通訊員 潘巳申 晨報訊 銀行借記卡持有人進入自助銀行時,被告知要先刷一下卡,并輸入密碼。不料,這一刷竟被犯罪分子“刷”去了1萬多元錢。這筆損失由誰賠?上海市二中院昨天作出判決,銀行必須承擔責任。此案的處理將對今后可能出現的類似訴訟具有借鑒意義。
去年5月22日晚,顧先生到一家自助銀行欲刷卡取款,在門禁上看到一條提示語:進門前請先刷卡并輸入密碼。顧先生按此要求操作,但自助銀行門紋絲不動,只能無奈離去。但半月后,顧先生發現存款莫名其妙少了10068元。 原來當晚,兩名盜碼“專業戶”趁銀行不備,將盜碼器裝在自助銀行門禁上,竊得借記卡磁條信息與密碼后,制作假卡,再通過異地ATM機攫取其中存款。顧先生就此起訴銀行,認為其違約,未盡應盡義務。 市二中院經過審理認為,自助銀行的門禁處沒有使用說明、操作規范、風險提示,尤其是防范犯罪的說明,造成顧先生銀行卡密碼和信息的失密。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對于保障交易安全的注意義務,銀行應高于儲戶。由于被告在履行儲蓄合同中,未盡到相關義務而導致儲戶損失,應承擔責任。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法院一審判決銀行給付顧先生10068元及相應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