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業監管需要一次革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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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3日 15:51 證券時報 | |||||||||
本報記者 秦利 近日兩家信托公司的違規行為讓剛剛走出低谷的信托業又遭受了信譽危機。為什么在監管日益嚴格的情況下仍然有信托公司以身試法?到底是信托公司自身還是有關制度出現了問題?
中誠信托副總裁吳大永創造性地提出了將信托公司自營業務與理財業務分離的觀點。他認為,目前監管機構有限的人力物力無法對“什么都可以從事”的信托公司進行監管,為了避免信托公司違規事件發生,應該徹底地對信托行業進行一次革命———將信托公司的自營業務和理財業務嚴格分離,由不同的公司主體從事,鼓勵設立專門從事理財業務的信托公司。記者就此話題采訪了吳大永。 對信托監管進行徹底革命 記者:最近又有個別信托公司相繼出事,給信托行業信譽又抹上了陰影,據報道都和違規經營有關,您怎樣看待這種違規事件的發生? 吳大永:近期信托公司出現的問題,和一年前金新信托,甚至一些證券公司所出現的問題幾乎具有一個共性,那就是在理財業務上進行“挪用”,而“挪用”的主要目的又往往是為了自營業務的需要。因此,這就使人們不得不思考今后將如何處理自營業務和信托業務的關系,以及在同一法人主體內部的混業行為。 記者:監管層也出臺了很多監管政策,為何在監管如此嚴厲的情況下,仍然能出現違規行為? 吳大永:這幾年,監管部門對信托公司是采取嚴監管的政策,一年中出臺各種管理辦法的數量均超過以往,總體講對信托公司的風險防范起到了一定作用,由于對信托公司的治理理念始終明確,因此,監管的結果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現在對信托公司的監管是即監管金融業務又監管非金融業務,盡管監管部門投入大量人力和時間,但很難達到即嚴格管理又能促進其發展的效果。主要原因應該是信托公司目前的營運模式有問題,如果不對目前信托公司進行一次徹徹底底的革命恐怕是很難達到良性循環的目的。 建議分離自營和理財業務 記者:你提到徹底革命是指采取什么方式? 吳大永:我建議應該將信托公司自營業務分立出去,鼓勵設立專門的信托機構。一般來說,一個經營理財業務的機構不應從事自營業務,這一點基金管理公司做的就很好,有著很嚴格的經營規則,無論市場如何,基金資產是升是降,沒有人去鬧事,大家都共同遵守并接受這一游戲規則。 記者:請問具體的形式是如何的?是否是采取集團控股公司的模式。 吳大永:我建議監管部門適當鼓勵設立專門信托機構,鼓勵信托公司通過自身的剝離、分立,重新設立新的專門做信托業務的信托公司。這類公司的注冊資本絕不能過大,5000萬即可。最主要的是監管部門一定要給這類公司特別扶持,享受目前信托公司的最高待遇,新公司設立后,原有公司可作為股東繼續存在,但監管部門應對其視為一般企業放棄監管。 具體操作時,原有信托業務應由新設公司承繼,自營債權業務可改為委托與受托關系,由新設公司繼續經營,剩下的恐怕也算不上特許金融業務了,因為一般企業也能做。留下的公司變成一般企業后,可以負債,可以做更多的事,再也不用受到五級分類,資本充足等金融指標的限制。當然,新的信托公司設立后,經營范圍會相應減少,但換來的應是國家扶植和巨大的發展空間。從監管者立場上看,監管主體明確了,監管手段簡單了。 記者:目前很多信托公司的自營業務占公司利潤份額很高,將自營業務和理財業務分離開的經營模式在國內并沒有先例,您覺得可行性有多大? 吳大永:一個新制度的實施一定會遇到各種困難,也不能包治百病,但從信托行業長遠發展角度出發,上述方法應該是一個較好的解決目前信托發展困境的一個方式,但要達到上述目的,是要下很大決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