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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私募轉公募暗潮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0日 11:40 中國經營報

  作者:鄔靜娜

  在討論了多年之后,信托業由私募轉為公募,似乎即將露出一線曙光。

  最近管理層在各種公開場合對信托“私轉公”明確表示了支持:本月2日,央行一位高官在公開場合表示:信托業現在存在的操作層面的問題,很大原因就是信托業的公募渠道
被堵塞了。此前的2005年1月31日,銀監會有人士指出:公募將會是信托業未來發展的方向。

  管理層公開表態,給了信托業無限的想象空間。

  公募是未來趨勢

  現在對信托業的監管,是建立在2001年頒布《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一法兩規”的體系上的。

  無論是一法還是兩規,都沒有明確規定信托應該是私募的還是公募的,但是《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五項規定:信托公司不能為產品做營銷廣告,信托產品只能對特定人群銷售。“這無形中就堵塞了信托的公募渠道。”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說。

  公募也許更加符合中國的國情。私募在發達國家成熟的金融市場中較為普遍,因為其有數量龐大的、高收入的中產階級。這些人除了擁有一定數量、可支配的財富外,還擁有直接理財、投資運作的能力。而中國的情況則是大量的中小投資者的存在。

  在深圳一家信托公司信托部經理的眼里,純粹的公募,就是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能夠做廣告,能夠像股票一樣在二級市場流通,而面對的則是小額的投資人。

  漸進地推進過程

  信托公募,政策層也在推進。對于信托投入最多的房地產領域,《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在今年2月份推出。這個管理辦法中,銀監會首次突破了200份的限制,并允許了房地產信托產品在銀行柜臺上流通。

  雖然能夠滿足條件的信托公司并不多。《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雖然突破了200份的限制,但要求資金總額必須在5億元以上,而單筆的投資必須高于100萬元。“至少政策還是松了一點。”個人理財網CEO洪曦說。

  今年1月18日,《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行,其中涉及信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公司治理、業務經營、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等其他事項的信息披露。“這個文件出臺的意義就是為信托業以后的公募建立公信力。”金融領域最重要的就是公信力,而自1992年開始的對信托業的5次調整已經使信托業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公募之路漫漫

  公募的真正放開需要解決很多層面的問題。信托公司自身的項目經營能力需要增強;一旦出現違規行為,該怎么處理?信托一旦成為一種社會憑證存在,需要一套完整的競價體制,而中國的信托二級市場還沒有形成;網點增多以后,計算機網絡系統是否足夠強大?

  “這些問題都沒有解決,就不能公募。”愛建信托的鄧舉功認為。個人理財網CEO洪曦則認為,在中國的銀行系統能夠做大做強以前,是不可能放開公募的。“中國金融系統的核心是銀行業。大概有90%以上的金融資產都集中在銀行。如果銀行出事,那將導致金融系統的崩潰。”所以即便監管層現在想做強信托業,也不敢冒這個險。

  信托公募之后,不但對銀行的存款會有所分流,對以存貸差為主要收入的銀行造成一定影響。而且信托公募之后,信托競爭力的增強對銀行的業務開展也會有影響。

  (本報實習記者朱紫云對本文也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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