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證監會:幣安旗下任何實體均未獲得發牌或注冊
繼全球多地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加強監管后,香港也對幣安發出警告。
7月16日,香港證監會在官網發布了《有關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平臺的警告聲明》(下稱《聲明》)。根據《聲明》內容,香港證監會留意到幣安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提供股票代幣的交易服務,并關注到這些服務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資者,并明確指出幣安集團旗下的任何實體均未獲得發牌或注冊以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
香港證監會警告,若股票代幣屬“證券”,則推廣及/或分銷有關代幣——無論是在香港進行還是以香港投資者作為目標——均構成“受規管活動”,及須向證監會領取牌照,除非屬于適用的豁免范圍。任何人如未取得證監會認可或注冊而向香港公眾發售有關代幣,亦可能屬違法。凡違反相關條文者均可能被檢控,一經定罪,須受刑事制裁。
香港證監會還呼吁投資者,如打算投資于在不受規管的平臺上發售的股票代幣,務必格外謹慎。若平臺不受規管,便可能沒有獨立第三方對其進行任何盡職審查或審核,以確認該相關股票代幣實際上已相應地獲相關股份的存管投資組合支持的陳述是否真確。
在《聲明》中,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證監會絕不容忍任何違反證券法例的行為, 并會毫不猶豫地在適當時對無牌平臺營運商採取執法行動。投資者應注意在不受規管的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若有關平臺終止運作、倒閉或遭黑客入侵,投資者可能會面臨損失在該平臺上持有的全部投資的風險。”
香港證監會曾接獲投資者的投訴,指他們在不受規管平臺開設的帳戶提取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時遇到困難。對此,香港證監會表示,投資者另應注意,若該等平臺與香港并無任何聯系,香港證監會對它們未必有監管權力。如有爭議,投資者相當可能難以提出申索,亦可能無法循法律途徑獲取賠償。
從去年起,香港開始計劃加強虛擬資產交易所監管。
2020年11月3日,香港財庫局發布了名為《有關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的立法建議公眾咨詢》的文件,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規定任何人如果有意在香港從事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受規管業務,須向香港證監會申請牌照,并符合適當人選準則。5月21日,香港財庫局公示了此次咨詢的總結,并表示會根據咨詢總結,著手擬備《打擊洗錢條例》修訂條例草案,目標在2021至2022立法年度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幣安成立于2017年,曾是國內三大數字貨幣交易所之一。由于中國的政策法規限制,2018年2月后幣安宣布退出中國市場,此后業務更多面向海外。目前,作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幣安在英國、日本、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全球多地遭遇強監管。
責任編輯: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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