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持卡人若要提高信用卡額度,一般需向銀行提出申請,經后者審核才能確定。不過,隨著中秋、十一“雙節”將至,近來,一些持卡人又發現自己的信用卡額度在并未主動申請的情況下,被銀行臨時調高額度,幅度從20%-50%不等。
對此,一些銀行解釋,黃金周是一年中最主要的消費時段,為避免以前曾發生的客戶因消費較多導致“刷爆”,打電話向銀行求助現象,所以在國慶、五一、春節等長假前后一段時間內,對符合條件的持卡人信用額度給予一定額度的臨時上調,從而讓持卡人“痛快地”刷卡消費。等期限結束,就會重新降為原額度。
無疑,信用額度“被調高”,對“血拼族”來說絕對是好事,可以花錢花個痛快。不過,必須指出的是,銀行擅自上調持卡人信用額度,也并非能獲得后者一致認可。如有持卡人認為,銀行擅自上調透支額度,有縱容透支之嫌,倘因此造成持卡人非理性消費,形成壞賬,銀行是否也要承擔一定責任呢?連一些“血拼族”也承認,信用卡額度提高使自己的預算進一步增大,但之后相當長一段時間手頭就更為拮據了。
現在大多數人手頭至少有2至3張不同銀行的信用卡,即使一張不夠,還可以用另一張。況且,臨時增加的信用卡額度往往暗藏“玄機”。有些銀行臨時調高額度后,免息期從56天縮至45天、30天甚至15天,優惠的時間被大打折扣。但臨時上調的透支額也要在免息期內還款,超過時限就會被罰息,甚至追究責任。很多持卡人并不知曉這些情況,常常糊里糊涂就多花了冤枉錢。由此便可理解,為何一些持卡人會對銀行臨時調高信用額度覺得反感,原因就在于銀行此舉并未事先征求持卡人意見。如此擅作主張,有漠視持卡人權益之嫌。
當然,調高信用卡額度,有的銀行也會發書面函件或短信通知持卡人,但也有銀行一聲不響就將透支額度大幅上調,由此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如去年4月,曹女士家中被盜,其中包括一張信用卡。她去銀行掛失,但已被小偷刷掉近2萬元。但是,曹女士的信用卡額度僅1萬元,且此前已透支6000余元。一問才知,銀行已擅自將其信用額度調高到2.8萬元。由于曹女士并不知情,因此法院審理該案認為,銀行單方面提高信用額度卻沒及時告知,此舉存在過錯,銀行須向曹女士賠償損失。又如今年3月8日,趙先生信用卡遭竊,被盜刷5次,金額達5.8萬余元,趙先生當即報警。此后,銀行向趙先生催款遭拒,遂提起訴訟。趙先生稱,根據信用卡領用合約規定,個人卡單筆消費不應超出2萬元,而5萬元的盜刷額超出了他申領信用卡時約定的透支額度。同時,3月8日有一筆盜刷超過2萬元,銀行未經他同意擅自提高透支額度,造成犯罪分子超額盜刷成功,擴大了他的損失。因此,他拒絕承擔責任。經調解,銀行最終減免趙先生部分還款額,同意其返還3.8萬余元。
可見,銀行將持卡人信用額度臨時上調,令許多存有異議的持卡人不滿的同時,也會增加銀行自身的風險。由此,方便持卡人盡情刷卡消費的初衷固然不錯,但發卡行在調高信用卡透支額度時,也要綜合考量持卡人資信能力、收入水平、信用記錄等因素,尤其應注重遵循領用合約和信用卡章程,對于合同修改、額度變化應及時通知持卡人,并允許后者提出意見,才能使用卡風險處于可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