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日表示,將會盡快推出市場化會員分類評價機制,將建立主承銷商和承銷商的進入退出機制,并允許具備相應條件的外資行在銀行間市場從事承銷企業債券業務。
相關負責人也強調,在對外資行實行國民待遇的同時,希望有關國家金融市場管理機構也能夠遵循對等開放的原則,保證中資金融機構在所在國開展業務的正當權益和公平待遇。
會員分類評價機制將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主承銷類、承銷類和有意向成為承銷商的會員單位,以及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類會員進行市場化評價,從而建立主承銷商和承銷商的進入退出機制,并進一步規范中介機構業務。
正在醞釀的機制有兩大特點。一是將以市場化的方式來制定和運作,體現在評價體系的制定和實施兩方面。評價體系不再由某個市場管理機構單獨制訂,而是由市場成員代表共同商議,共同提出有利于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評價方法,并在綜合市場成員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相應評價機制。對會員的評價也不由某個單一機構進行,而是由市場成員和相關專家充分參與,從機構自身經營狀況、相關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形成一個客觀、公正、公開的評價結果。機制的另一特點是將采用國民待遇,具備相應條件的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將可能從事承銷業務。這是在擴大開放債券市場方面,我國積極履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有關承諾之舉。
交易商協會相關負責人強調,在擴大開放債券市場方面,我們積極履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有關承諾,堅持國民待遇的原則。希望有關國家金融市場管理機構也能夠遵循對等開放的原則,保證中資金融機構在所在國開展業務的正當權益和公平待遇。
(欣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