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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中應注意哪些細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13:54 解放網
主持人:一到銀行門口就看見排著長長的隊伍、去ATM取錢卻遭遇機器“罷工”……對普通市民來 說,想要做點投資,有時候還挺麻煩,但我們千萬不能怕麻煩,因為一旦投資某個產品,其實就是斥巨資買下一紙合同,所以務必要細細掂量。 在“3·15”來臨之際,本刊走訪了銀行、基金、保險業內的專業人士,告訴大家一些自我維權的小常識。 【銀行篇】 故事一:自助設備保安全出現意外別心慌
不久前,成先生到離家不遠處一家銀行ATM機上取500元。像往常一樣操作后,就等著機器吐錢。然而,幾分鐘過去了,電腦屏幕上還是顯示“處理中”。成先生覺得苗頭不對,想取消操作,卻發現按任何一個鍵都沒有反應,他急忙撥打銀行服務熱線,被告知要到第二天才能解決。 后來,取款機雖然“吐”出了他的卡。不過,成先生擔心是否會“私吞”了他的錢。于是要銀行當晚立即出具欠款憑條。遭銀行拒絕后,他一怒之下,動手砸了自助設備。 點評:市中行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消費者萬一遇到這樣的問題,千萬不要心慌,更不要有過激行為。因為自助設備的賬目核查并不復雜,銀行核查后會立即將賬戶調整正常。所以,客戶完全不必擔心錢被吞。 作為業內人士,他由衷地表示,銀行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客戶賬戶出錯,首先須向客戶道歉,更應當在最快時間內予以解決。不過,打開自助設備錢箱進行清點,并不是任一銀行職員可以自行決定的,尤其是在晚間,難以辨明客戶身份的情況下,派員打開錢箱存在較大風險,因此銀行一般規定遇到此類情況需要在下一工作日予以解決,也請客戶給予諒解。 故事二:刷卡被扣兩次錢致電銀行可返款
蘇小姐用信用卡支付在百貨公司購買了一套餐具。幾天以后,在查看銀行寄來的對賬單時,她意外發現餐具的消費金額被重復扣了2次。雖然蘇小姐馬上致電銀行要求核查賬目,不過,她依舊很擔心:“我沒有保存消費憑據和刷卡簽單,現在手里一點證據都沒,不知道這筆錢還能追回來嗎?”幸好幾天后,這筆重復扣除的消費金額又回到了蘇小姐賬上,但她卻從此對信用卡消費產生了“心理陰影”,認為這樣的交易方式很不安全。 點評:信用卡被重復計費是相對較常見的問題,許多消費者都會遇到。對此,中行的專家解釋說,有可能是商家收銀人員在首次刷卡時因通訊線路問題未得到回應,誤以為沒有交易成功,而重復發出指令。出現這種情況,消費者也不用著急,只要致電發卡銀行說明情況。由于消費者簽字確認的簽購單只有一份,因此銀行很容易與商戶對清賬目。如果安裝POS機設備的銀行與發卡銀行是同一家,那么最快第二天賬戶余額就能調整過來,如果分屬不同銀行則需要一些查詢時間,但正常情況兩周內也能完成。 【基金篇】 故事三:明確投資范圍合理預期收益
秦先生是個小業主,2006年不做生意了手頭有20萬元的閑余資金。秦先生來到銀行想買基金,當辦理人員問其風險承受能力,秦先生不假思索地說:當然不能虧的。于是該辦理員就為其買了20萬元的貨幣市場基金。到了去年年底,秦先生看到別人買基金收益翻番,查查自己的賬戶卻發現跟存銀行相差無幾,大怒之下的秦先生要投訴銀行的辦理人員。 點評:有基金投資經驗的人都知道,投資前銀行及基金公司均有風險告知書需要客戶來簽署。然而對于一個合格的基金投資者來說,不僅要自擔風險,還要對所投資的基金品種有更多的了解。貨幣型基金是開放式基金中最為安全的一個品種,在目前的弱市中更能抵御風險,但明顯與秦先生的預期不符。 故事四:忽視風險吞苦果巧用網銀來省錢
王女士的投資故事恰巧與秦先生相反。1月底王女士來到銀行買基金,由于其先生已經有大量資金在股市,她的初衷是購買一些保本型產品。但恰逢股票基金大熱,她又沒有說清自己的需求,糊里糊涂又買了10萬元的股票基金。一直到股市震蕩短短一月王女士發現自己虧了近1萬元,才發現買錯了產品,后悔也來不及了。 不過投資失誤的王女士并沒有因此而氣餒,反而激發了她了解投資產品的熱情。在兒子的幫助下,她學會了在網上注冊登記賬戶、網絡交易買賣。兩周前,她還成功地把手中的股票型基金轉換成了債券基金,避免了這兩日股市的深幅調整。 點評:股票型基金的風險本來就高,投資人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好就是在投資前對基金作徹底了解。其實只要投資人對自己的投資產品稍作了解,是完全可以避免上述兩種投資低級錯誤的。金融理財產品與其它有形物體不同,捍衛自己權益的最好途徑就是在投資前先做好功課。 現在無論買新基金或老基金,銀行、券商的代銷,還是基金公司的直銷,一般都提供多種委托方式,投資者可以在銀行、券商的柜臺買、也可以通過網上交易、電話交易購買等。在買基金時,很多網點還提供預約交易服務,有的可以提前一個月,有的可以提前一天。電子交易一般都支持每天24小時委托,即在交易日的下午3點鐘以后提交的委托算作下一個交易日的委托。知道這些交易小常識,也能省下不少費用。 【保險篇】維權也要有技巧 回顧過去的一年,重疾險、投連險曾在壽險行業內引發軒然大波,最后推動了保監會統一了重疾險定義,出臺了投連險新規;而車險理賠中泛濫的騙保行為,也激發了多家保險公司聯合起來打擊騙保行為。這些成果的背后,很大一部分力量來自于消費者對自己權利的維護和堅持。 而維權也有一定技巧:首先,識破誤導話術很重要。“話術”是代理人展業時的談話技巧,讓客戶領會保險的必要性和產品特性。然而一些代理人卻濫用話術,用一些聽似合理、實則謬誤的話迷惑客戶。例如,有營銷員喜歡在推銷儲蓄型保險時,以總收益唬住客戶,其實識破這種騙術的關鍵在于,了解我國的金融政策就可以輕松識破。其次,投保過程是維權重點。人壽保險的合同通常是長期的經濟合同。購買保險時,消費者必須具備合同意識。一旦簽下自己的名字,就意味著自己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里,認可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另外保險投訴也是有技巧的。消費者在進行保險投訴的電話投訴時,要記下接聽電話的客服人員的姓名或工號。一般說來,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都是有錄音的,而消費者也要將對方的解答要點記下,有條件的也可在告知對方之后,進行錄音。這樣,一旦發生糾紛,即可提供給保險公司或第三方審核的證據材料。親自前往公司咨詢也是如此,把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姓名、工號和對方給予的解答,都要記錄下來。 故事五:認真研讀條款拒絕隱晦定義
某大型中資壽險公司推出一款“個人住院補貼醫療保險”,在宣傳時稱該險種具有“保證續!惫δ。其條款規定,“連續續保滿兩年,投保人在第二次續保的保險期滿后30天內申請保證續保,經保險人審核同意、確定續保條件,在投保人繳納保費后,可保證續保! 李先生在投保兩年后,申請保證續保時,才發現了這一條款的奧妙。保險公司為他開出一份“特別告知書”,提出“雙規”的要求,即必須在規定的時段、到規定的醫院作體檢,其結果才能作為保險公司決定是否保證續保的依據。 李先生表示:“我已經買過多份保險,投保時特別注意了要求保險代理人要詳細告知,但最終還是沒有注意到這個‘陷阱’。由于這一條款根本沒有明確規定保證續保的條件,又把解釋決定權完全放在保險公司一邊,當客戶提出保證續保而被以種種理由拒絕以后,根本沒有任何辦法與之抗辯。” 李先生認為:“保險公司不在條款中把所有事項清楚告知,而在事后隨意設置條件,這種不清不楚的保險產品,不如不投保! 點評:拒絕未清楚告知的產品。記得前兩年消協在點評保險業霸王條款時,有一條是“保險公司在條款中設置過多有利于自己選擇的內容”。由于這些內容從未向消費者“如實告知”,使客戶在投保后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對于我們有投保需求的老百姓而言,拒絕那些沒說清楚的產品也是相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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