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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陽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第八次分紅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2月28日 16:18 光大銀行

  光大陽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在本次收益分配之前一共進行了七次收益分配,單位份額累計分紅金額達到0.50元。截止2006年12月27日,本計劃單位凈值為1.4033元,累計凈值達到1.9033元,根據《光大陽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合同》“單位凈值達到1.06元即分紅”的約定,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經計劃管理人計算并由托管人中國光大銀行復核,現決定進行第八次分紅,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計劃擬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額派發紅利4.0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
日、除息日:2007年1月4日。
  2、紅利發放日:2007年1月8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為計劃份額的份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7年1月4日
  4、紅利再投資的計劃份額可查詢或退出起始日:2007年1月9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計劃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7年1月8日自計劃托管賬戶劃出,預計于2007年1月10日到達客戶銀行帳戶或者資金帳戶。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計劃份額將于2007年1月8日直接計入其計劃賬戶,2007年1月9日起可以查詢、退出。
  五、費用說明
  本計劃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參與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參與的計劃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退出的計劃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份額持有人可以于本計劃每個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我行營業網點更改分紅方式。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計劃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
  3、投資者可到我行營業網點或通過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理財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7年1月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如需要更改分紅方式,請于2006年12月29日前(含12月29日)到我行營業網點辦理手續。
  4、權益登記日和紅利發放日,注冊登記人不接受投資者進行本計劃轉托管、非交易過戶等特殊業務的申請。
  七、咨詢辦法
  1、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ebscn.com
  2、光大證券集合理財客戶服務中心熱線:4008888788*2,轉人工請撥“*”號鍵;
  3、光大證券直銷中心、營業部和光大銀行的相關營業網點。
  特此公告
                                     中國光大銀行
                                     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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