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也將起訴新華富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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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05日 15:28 上海金融報 | |||||||||
[ 記者 劉小敏 ]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華富時A50股指期貨,近日又有新進展,其公關部李小姐昨日向記者表示:“新華富時A50股指期貨將在新加坡交易所如期上市。” 新華富時:我們未違反合同 針對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就新華富時中國A50指數有關事宜,對新華富時指數公
“我們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合同,許可我們編制中國A50指數及該指數的變形指數。就此,我公司已獲得律師確認,我們并未違反該合同。不過,即使我們與該公司的合同被終止,我公司也有其它的合同安排,使我公司能繼續編制中國A50指數,以及我們其它的指數系列。我們自2001年開始的指數服務將繼續進行下去。” “目前其它國際或國內的指數編制商都沒有從上海證券交易所獲得編制中國指數的許可證,新華富時指數是唯一一家與其簽訂合同的指數公司。我們將遵照國際慣例,并根據市場上其它所有指數編制商所采用的方式,繼續編制我們的指數。” “新華富時作為唯一一家從交易所獲得了指數編制許可證的指數編制商,現在看到該許可證反被利用,成為我們遭人掣肘之工具,這的確具有諷刺意味。” 上證所信息網絡公司:新華富時強詞奪理 針對上述說法,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鄺琳經理進行了反駁。“首先,新華富時認為此案不具訴因的說法是錯的。去年簽訂的合同上規定,不經上證所允許,新華富時不得許可他人使用和開發衍生產品,但其違反誠信原則和許可合同第五條規定,未經信息網絡公司書面許可,擅自許可第三方以基于信息網絡公司提供的上證所實時行情編制的‘中國A50指數’開發‘中國 A50股指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并擬在新加坡上市,其行為已構成違約。此外,新華富時在聲明中說即使合同終止,也還有其它合同安排。我想鄭重聲明的是,交易所和新華富時就簽訂了這一份合同,并未有其它合同存在。” 對于到底在浦東還是香港訴訟的爭議,鄺琳表示:“合同第九條規定若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甲方(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信息網絡公司所在地為浦東,我們當然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起訴,這不存爭議。” 對于新加坡交易所想強行推出該股指期貨的行為,鄺琳表示:“我們已多次提醒新加坡交易所,若強行推出,該股指期貨不但存在法律風險也存在市場風險。法律風險已非常清楚,市場風險則是指上述合同將在今年10月底到期,如果強行推出A50股指期貨,它將陷入沒有信息來源和指數可編制的尷尬境地。這無疑將給投資者帶來極大的風險。” 截至記者發稿時又從深交所傳來最新消息,因新華富時使用該指數并未與深交所簽訂合同,深交所已向其發去律師函,將起訴新華富時的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