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張歡
雷曼迷你債的和解協議給上海的金亮帶來了一絲希望。這位“受害者聯盟”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他準備下周再赴香港,以聯盟名義代表眾多因KODA受害的內地投資者與香港金管局進行交涉。
7月21日,歷時10個月之久的雷曼迷你債事件取得突破性進展。香港證監會及金管局與16家分銷銀行達成和解協議,9成以上的“雷曼苦主”有望拿回至少六成的本金。而據新加坡此前公布的雷曼產品賠償方案,新加坡5000多名投資者有望取回三分之一的本金。
雷曼迷你債屬于香港銀行銷售的高風險理財產品KODA中的一種,給香港的投資者造成了數百億港幣的損失。
上海的金亮先生就屬于眾多因KODA損失慘重的內地投資者。他在香港匯豐私人銀行的千萬資產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化為烏有,還倒欠銀行23萬元。金亮說,“我之前去了幾次香港,可到了金管局門口就被攔下。我寫信給金管局,他們除了表示收到信件,正在處理之外,就再也沒有什么其他回應了。”
除了準備以聯盟名義繼續與香港金管局進行交涉外,金亮也準備近期在上海提出訴訟,希望借助司法的力量追回損失。然而,目前最困擾他的就是取證難題。金亮非常無奈地表示,當初香港匯豐私人銀行的理財顧問僅憑一通電話就替他敲定了這項業務,他手頭上甚至沒有自己簽名的授權合同。
除了取證外,內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也將成為決定案件進展的重要因素。“投資者必須證明合同的簽訂或履行是在內地進行,至少實質部分在內地進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表示,“判斷合同履行地點一般是以賬戶所在地作為標準,然而目前絕大多數受害者的開戶地都在香港,合同履行地的舉證要落到投資者身上,這對投資者來說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