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期多名內地富豪自爆落入外資銀行的陷阱,千萬身家被這些銀行的理財經理“洗劫”,原本應為投資者“錢生錢”的理財顧問和理財產品何以成為“搶錢”工具?
文/黃依凡
外資銀行一直受到中國大陸投資者的信賴,然而近期卻成了投資者投訴的“重災區”,媒體上頻現內地富豪“聲淚俱下”地控訴某某外資銀行的報道。一時間,外資銀行似乎成了理財市場的眾矢之的。信息不透明、零收益、負收益、甚至坑蒙拐騙誤導投資者……一系列銀行理財產品丑聞正在輿論的推動下演化成一場公共事件。
產品復雜難懂
2009年4月25日,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了名為《外資銀行對內地富豪的絞殺》的報道:美國金融風暴的一個巨浪把中國的一些富豪拍得稀里嘩啦的,北京就有許多人被美國的“打折”股票騙走數千萬,或上億元的。而全國則被騙人數更為廣大,按著名經濟學家的推測:甚至有不少國企和民營企業深受其害。
筆者不禁想起了2007年北京富豪郝婷事件。當時郝婷買了星展銀行的理財產品,短短幾個月,她賬戶上的8000多萬資金就化為烏有,而且還倒欠星展銀行9千多萬。而導致富豪們巨虧的均來自外資銀行的一種叫KODA的衍生品。
KODA是外資銀行的一種衍生品理財產品。一般由私人銀行售給高資產客戶。依照常理,對這些富豪們,銀行會提供周到的服務,詳介產品是基本的服務之一。然而遭受了巨額虧損的內地投資者卻說,對理財產品所知不多。
以郝婷案為例,這些外資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合約都是英文,多達四五十頁甚至上百頁,用詞非常專業,就是是律師事務所那些外語非常好的專業人員看上好幾天,都還有不明白的地方。而與外資銀行簽訂這些協議的內地投資者們,大部分都像郝婷那樣,根本就沒有完整地看過這些合約,有些甚至是對方直接將簽名頁傳真過來給他們簽字,身份就成了“專業投資者”。
那么,KODA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產品?而這種產品背后又隱藏著什么樣的秘密?
KODA屬于境外產品,是外資銀行的一種金融衍生理財產品,國內并沒有相關的監管機構。根據香港規定,KODA的入場費在800萬港元以上,只有 “專業投資者”方能投資,這種投資行為,無須得到證監會核實批準,因此不受當局監管。這款美國發明的金融衍生產品,在歐美時禁止對公民零售,其主要銷售對象是新加坡和香港,香港一些金融機構則將其中一半轉手給內地客。
其實,KODA是一種與股票掛鉤的期權產品,它設有取消價及行使價,在一年的期限內以低于現時股價的水平為客戶提供股票。
KODA有四個特性:買入股票的行使價往往比現價低10-20%;當股價升過現價3-5%時,合約自行終止,但保證投資者至少一個月的積累股份;當股價跌破行使價時,投資者必須雙倍吸納股份;合約一年有效,但是投資者通常只需要擁有合約金額40%的現金或股票抵押即可成交,因此這一產品往往帶有杠桿性。
也就是說,假如一支股票價格為10元每股,與之掛鉤的KODA產品售價可僅為8元每股,但是當股票跌到1元每股時,投資者還必須要按8元每股的價格每天買入,且要雙倍的買,中間不可取消交易,直至合約到期為止。
可以看出KODA是一種收益封頂的衍生產品。購買該產品的投資者來說,他們預期股票市場會上漲,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獲利,不過獲利有限。然而一旦標的下跌,投資者就會虧損,此時該產品的杠桿作用會放大損失。
由于收益有限但風險無限,國外的投資者曾經給這種高風險產品起了一個形象的名字,叫“IKILLYOULATER”,中文意思是“我會遲早殺死你”。
投資顧問為誰服務
投資者的投訴主要集中在購買環節,大多是理財經理沒有解釋清楚理財產品的設計結構,沒有全面說明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等。實際上,理財顧問在向客戶推銷這款產品時,往往并沒有充分向投資者解釋產品的潛在風險,只是片面地說明客戶可以用低于市價一定折扣的價格買入相應股票,使得大多數投資人誤以為自己在銀行的幫助下可以比普通投資者更低的價格買到相同的股票,他們并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并不是買入股票,而是買入了這些外資銀行創設的與證券股票掛鉤的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其投資賬戶的資金并沒有實際買入股票,而是作為保證金與銀行對賭相應股票未來一年期的股價變化方向。
更為糟糕的是,中國大陸投資者由于迷信這些外資銀行的誠信和理財顧問的操守,往往不會全方位去了解產品,結果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財富轉眼間化為烏有。某上市股份制銀行的資深分析師對記者說,他直接負責結構性產品的設計和審查。有些國際投行推薦給內地的產品的確很差,而且手續繁瑣,一份合同甚至有上百頁的全英文合同。而客戶大部分都比較相信外資銀行的服務,不仔細看合同,就盲目把巨額財產委托給他們,造成經濟巨大損失。
招行私人投資部總經理劉建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不可否認,外資的商業銀行確實以前也是為站在客戶的角度,讓客戶在理財上盈利很多。但近些年來,隨著一些衍生品的誕生,這種服務有些變質。據我所知,在外資銀行的內部,在銷售渠道上,會有一個潛規則,就是上級給下級一個很高的經濟誘惑,讓投資顧問去銷售在本國禁賣的產品,因此投資顧問在工作時,角度發生了很大改變,從以前的為客戶的利益考慮變成了現在的唯利是圖!
通過近期部分外資銀行頻遭投訴的現象,我們看到環繞在外資銀行身上的光環正在褪去。從長遠看這或許是件好事,少一些不切實際的奢望,多一些理性投資規劃。這樣理財才真正是保值、增值,而不是投機。
插排:外資銀行身上的光環正在褪去。從長遠看這或許是件好事,少一些不切實際的奢望,多一些理性投資規劃。這樣理財才真正是保值、增值,而不是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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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國大陸企業家身陷金融衍生品的消息不斷被公之于眾。
2008年10月21日,一條消息震驚全香港:中信泰富外匯期權交易虧損超過150億港元。中信泰富發布聲明稱,此次巨虧是因為董事張立憲和財務總監周志賢私自與香港多家主要銀行簽訂了一份股票累積期權合約,隨后二人被撤職,公司財務部主管、榮智健之女榮明方也被降職。
2007年,北京律師賴建平在朋友的介紹下,在香港荷蘭銀行開設了一個私人銀行帳戶,投資的2000多萬全部虧損,倒欠銀行200多萬。
2007年8月,北京一位叫郝婷的投資者在星展銀行香港分行的8000多萬投資全部虧損,還倒欠銀行9000多萬。
2009年5月25日有媒體報道,上海投資者金先生為自己在香港匯豐私人銀行賬戶內1000萬資金的莫名損失討要說法。因為買了匯豐銀行的金融衍生品,幾個月時間,金先生的投資由8088萬變為負9446萬,資產蒸發高達1億7千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