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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張若斌
本報訊 針對星展銀行(香港)與內地投資者在KODA理財產品上的糾紛,星展銀行(中國)昨天發(fā)布申明稱:KODA產品的交易均發(fā)生在大陸境外,星展中國從未銷售或參與KODA產品的銷售。星展銀行也不對已進入司法程序的KODA案件予以評論。
所謂“KODA產品”,即“股票累積期權合約”,是一種股票掛鉤期權衍生工具,也稱“ACCUMULATOR”。其本質是客戶和銀行之間簽訂的投資合約,合約為期一年。當該產品掛鉤股票的股價高于取消價時,合約解除;當該產品掛鉤股票的股價低于行使價時,合約持有人必須每天購進雙倍數(shù)量的股票。
由于金融海嘯造成港股大跌,不少購買KODA產品的內地客戶在不久前接到星展銀行(香港)發(fā)出的催款通知單,要求內地客戶在收到催款通知單之日起10日內履行義務購進雙倍數(shù)量股票。這使得不少在星展銀行存了數(shù)千萬港幣的內地客戶大為震驚,他們從未想到自己所購買的KODA理財產品居然會倒欠銀行數(shù)千萬元。糾紛就此升級。此前,星展銀行(香港)已經(jīng)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多名內地客戶償還拖欠的債款。
對此,星展銀行(中國)昨天表示,星展銀行一貫按照產品銷售的監(jiān)管規(guī)定,遵循嚴謹?shù)氖貏t及指引,審慎銷售各款投資產品。KODA是星展銀行(香港)推出銷售的一款投資理財產品,星展香港的銷售均針對星展香港的客戶進行,交易均發(fā)生在中國大陸境外。星展銀行(中國)從未銷售或參與KODA產品的銷售。因此并不違反內地金融監(jiān)管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