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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用差千里
雖說大多數幼兒中心和幼兒園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但不是慈善機構,日常經營費用、教師工資還是要由學生家長負擔,所以學費必不可少。如果想要孩子得到更多的東西,額外的支出也少不了。
所有幼兒中心的收費,必須經由社會福利署批核。月費多在三四千港元,貴的則需六七千港元。有些暫時不能照顧幼兒的人士要求提供短暫的日間照顧﹐收費則為全天64港元、半天32港元、每兩小時一節為16港元,另加膳食費6.4港元。延長時間服務每小時收費13港元。
對幼兒園孩子的家長來說,費用比上幼兒中心復雜得多。按照規定,幼兒園應將教學及營運的必要開支納入學費,如教職員工資、校舍租金管理費、學校設備教具以及經營和維持幼兒園所提供的與教育服務水平有直接關系的支出等。不同的幼兒園,學費也相差甚遠,如前文所述,有的一學年不到1萬港元,有的“貴族幼兒園”則要十多萬港元,適合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
至于報名費,幼兒園可收取的核準上限為30港元,而注冊費的核準上限為660港元(半日班)、1150港元(全日班)或每月學費的半數(以較低者為準)。學校收取的注冊費會于該校開學首個月的學費內扣除或退回給家長(如適用)。
除了報批的收費項目,幼兒園還會有些代辦收費項目,如學習材料、校服、書包等。按規定,如果向學生售賣或提供收費服務,必須與教學活動有直接關系,學校須以書面通知家長有權選擇是否購買或采用學校提供的收費服務,還需詳細列明單項收費及數量,讓家長可選購部分需要的物品或服務。各項目的營利水平不應超越成本價格的15%。
在不同的幼兒園,代辦收費項目金額差異很大,學習材料費可以低至數十港元,也可高至3000港元,冬季、夏季校服每套售價亦由幾十至八九百港元不等,書包便宜的只要幾十港元,貴的則要一百多港元,這一年的費用就差了數千港元。有的幼兒園則無論校服、書包還是學習材料均不收分文,而是安排家長直接向書商、校服供應商購買。
茶點費、生日會、畢業旅行、畢業相冊等等雜費如果沒有計入學費,也是不小的開支。如果孩子要上才藝班,如美術、珠心算、手工等,還要另外付費。
教育局要求幼兒園在教育局網站公開學校資料、學費及代辦收費、辦學特色、教師資歷等情況,方便家長選擇及市場監管。不過,幼兒園的許多雜費并沒有公開,“貴族幼兒園”也沒有亮相其中,但只要教學質量高,家長肯接受,再貴也不愁生源。有些家長不但在幼兒園方面不惜重金,在課外活動上也大撒金錢,每月花上幾千港元也不稀奇。
萬元學券助家長
2006年香港政府施政報告提出撥20億港元推出學前教育學券資助幼兒園家長,果然從2007年9月起,香港實行幼兒園學券制,每名幼兒園學生每學年至少可獲1萬港元學費資助,幫眾多家長減輕了負擔。
按規定,6歲以下在香港幼兒園或幼兒園暨幼兒中心就讀的兒童,不論任何國籍,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便可申請學券資助。
申請學券的兒童必須是香港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
如果符合資格,便會獲發一張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憑該證明書,在符合資格參加學券計劃的幼兒園就讀,便可獲得學費資助。
符合資格參加學券計劃的幼兒園必須是:非牟利幼兒園;提供本地課程;半日制及全日制幼兒園每年學費必須分別低于24000港元及48000港元。有些幼兒園為獲取參加學券計劃的資格,壓低學費,有些則由私立獨立轉為非牟利幼兒園。
獲得資助的孩子每年可得到的學費資助額逐年提高,2007/08學年為1萬港元,2008/09學年為11000港元,2009/10學年為12000港元,2010/11學年為14000港元,2011/12學年為16000港元。
在學券計劃下,家長需支付的學費為幼兒園獲準收取的學費與學券學費資助額之間的差額,如幼兒園收取的學費高于學費資助額,家長需支付其間的差額;如幼兒園收取的學費低于學費資助額,家長不會獲得差額。
假設2008/09學年,某幼兒園學費是11000港元,入讀該校的兒童家長就不需要支付學費;如果學費是12000港元,家長只需付1000港元;如果學費是10000港元,家長不需支付學費,但也不會得到差額1000港元。
在學券計劃之前,實施的是幼兒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即低收入的家庭,可申請獲得部分或全部學費減免。
在實施學券計劃后,如果有家庭因經濟困難,不能完全支付學費,仍可再申請學費減免,以彌補學券資助金額的不足,直到2011/12年學券資助額增至1.6萬港元,學費減免計劃即告終止。
學費減免額根據申請人的收入情況計算,學券的學費資助額將會用作抵消部分或全部學費減免額。從2007/08學年開始,學費減免上限為——半日制班級全年學費16000港元、全日制班級全年學費254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