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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產品搭售存款 收益被攤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5:20 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昨日,陳女士在交通銀行咨詢理財產品,讓人不解的是,最低投資金額明明是5萬元人民幣,購買時卻要求至少存入6萬元。她對此提出質疑:這是否有搭售存款之嫌?四川銀監局相關人士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 投資者:另存1萬元“備用金” 陳女士告訴記者,交通銀行工作人員向她推薦了“得利寶*天藍——新股隨心打”產品,該產品由各期新股申購計劃組成,在每期新股申購計劃新股中簽號公布及新股上市后,未中簽本金、中簽本金及收益就將在最短時間內返還客戶,預期年收益率最高達15%。 隨后,該銀行工作人員又告訴她,購買該產品至少要在投資賬戶里存6萬元以上,其中5萬元參與新股申購,1萬元作“備用金”留存在賬戶上。陳女士算了一筆賬,以預期最高年收益率15%為例,5萬元一年收益為7500元,實際上這相當于6萬元的收益,實際年收益率就降至12.5%,她認為:“這是銀行在借理財產品變相搭售存款,最后相當于降低了理財收益。” 交行:補充協議有此規定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位于大慈寺路口的交通銀行網點,就這一款打新股理財產品咨詢了一位工作人員。該人士稱,這款產品投資金額起點為5萬元,以1萬元為基數向上增加。但根據相關要求,需在投資賬戶上多存1萬元方能辦理此項業務。為此她還將一份完整的產品補充協議給記者看。記者看到產品的補充協議第一頁寫到:在扣除當期新股申購金額后的賬戶余額不得低于1萬元。因太平洋卡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無法扣款進而無法參加新股申購計劃,由客戶本人承擔責任。 工作人員解釋稱,銀行卡會遇到多種扣款,如年費、信用卡還款、按揭還款等,在投資“新股隨心打”產品時,太平洋卡賬戶上的資金離投資下限差一元都無法正常扣款,設置“備用金”就是為了避免出現這一現象,否則客戶無法參與新股申購,得不到收益。交行成都分行私人金融業務部人員表示,這一產品的所有規定都是由總行設計,分行只是執行。 主管部門:理財產品不能搭存款 打新股產品是否都會有高出門檻的設置?記者就此采訪了其他幾家銀行,得到的答復是:“我們的產品沒有這樣的要求。”一家股份制銀行成都分行零售銀行部人員稱,由于考慮到開放式打新股產品中簽后,資金會被凍結,余下資金不足5萬元的下限,無法參與下一次打新股,但他們對相關產品沒有必需多存資金的硬行規定,只是向客戶建議存入投資金額的1.1倍,以免影響收益。 據悉,幾年前,成都部分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時候對客戶有“配比定期儲蓄”的要求,有的定期儲蓄與理財產品的比例為:10萬元以下4∶6;10萬元以上3∶7。后來銀監會下發了一份內部通告,對經營人民幣理財產品的相關銀行“約法三章”,其中明確提出了“人民幣理財產品不得搭售存款”。那么,“新股隨心打”是否在借理財產品變相搭售存款呢?四川銀監局相關人士表示,將對此進行調查。記者 劉暢 實習生 朱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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