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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購房貼息受理標準提高2955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00:27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梁文匯 上海市財政局昨天公布,2008年度申請購房貸款貼息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標準為23623元,比2007年度的標準20668元提高了2955元。 上海自2003年6月起對中低收入家庭購房實施貸款貼息政策以來,受理標準近年來逐年提高,2006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標準為18645元。 不過,昨日上海市財政局并沒有調(diào)整申請購房貸款家庭的購房貼息的房價標準和貼息標準,仍按2005年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根據(jù)2005年的標準,中低收入家庭貼息的房價標準為,所購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4500元,且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或所購二手房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500元,但總價不超過33萬元。如果所購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4500元,但建筑面積超過90平方米、超過幅度在3%以內(nèi),按90平方米計算享受貼息政策。 貼息標準購買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40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15%的貼息;購買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000元、但不超過45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10%的貼息;購買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500元、但總價不超過33萬元的二手房,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10%的貼息。 享受貼息的家庭,在政策執(zhí)行期內(nèi)享受貼息的商品住宅僅限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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