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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計薪天數明確為21.75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3:53 海峽都市報
。巍侗本┣嗄陥蟆饭└ 本報訊 月計薪天數首次被確定為21.75天。昨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通知對職工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以及工資折算辦法進行了調整。日工資及小時工資的計算首次與月工作天數脫鉤,與月計薪天數掛鉤。 月工作日20.83天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勞動保障部也相應確定了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新的折算辦法。對于制度工作時間,首先確定了年工作日為250天,由全年的365天減去104天的休息日再減去11天的法定節假日得出。由此,季工作日、月工作日分別確定為62.5天/季、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得出。這樣,每月的工作時間就為166.6小時。據了解,之前的月工作日為20.92天、工作時間為167.4小時。 月計薪天數21.75天 對于日工資及小時工資的折算,此次的計算方式與以往的由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資天數或除以月工資天數再除以每日工作的8小時得出不同,首次明確了月計薪天數的概念。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因此,此次勞動保障部規定:月計薪天數按照全年的365天減去104天的休息日之后再除以12個月得出,最終的數據為21.75天。相應地,日工資及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最低日工資降了 目前,北京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為730元,如果按照新的折算辦法計算,最低日工資應達到33.56元,最低小時工資不低于4.20元。而此前北京最低日工資為34.89元,最低小時工資為4.36元。最低日工資及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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