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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九種大病可支取公積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6:24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梁鵬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消息,宣布了公積金管理使用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改革新措施,包括九種大病可支取公積金、因房價上漲而上調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等。 按照鄭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的新規定,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等九種重大疾病的可支取公積金,提取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其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 此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患有上述九類重大疾病的以及吃低保的人員,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另外,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原來標準為30萬元的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筆最高限額,已經顯得滯后。為此,鄭州市將單筆貸款的最高限額提高到了40萬元。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在保持貸款額占總房款比例70%不變的情況下,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限額提高了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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