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投資越南的危與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9:44 21世紀經濟報道
特約評論員 羅綺萍 “我現在最想出差的地點,是越南。”軟庫金匯資本市場部主管葉虹說。她正好代表國際金融機構的高層心聲。“近期愈來愈多客戶詢問越南的投資機會,我們對是否在一個地方加大投資,其中一個參考指標是有多少中層人員愿意被派駐當地,近期也很多同事跟我說想去越南,我想這個地方很有潛力,我也想去看看。” 越南近期的發展確實令投資銀行興奮。Tom.com的前舵手王 加盟德州太平洋集團(TPG),得意之作便是在越南賺了大錢。TPG在2006年10月達成一宗越南最大的跨境私募投資項目,以2150萬美元買入越南一家電訊及軟件服務商FPT的6%股權。事隔兩個月,FPT在胡志明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掛牌當日市值為15億美元,較TPG投資額高出四倍。 JF資產管理近期推出一只“越南基金”,銷售的第一天便達標,募集了5000萬美元,JF也不敢加碼,因為知道越南股市處于草創階段,深度與寬度不足,有數千萬美元投入越南股市已經足夠。 為了加快越南股市的發展,越南政府宣布再批準71家國營企業,在2010年前將部分股權私有化。這些國營企業當中,包括越南航空(Vietnam Airlines),預計這家國營航空公司將會向公眾出售10%至20%股權。 Vietcombank及Vietnam Insurance上市時間較早,預計在今年。越南航空等26家企業則在2008年上市,另外19家企業在2009年上市,逾6家在2010年。在上市后,越南政府仍會維持至少51%股權。越南在未改革前,有約1.2萬家國營企業,時至今天,已降至約1900家。 越南加入WTO后,投資者經常將越南與中國比較,外商投資也因為入世效應而增長迅速,不過相對而言,越南過去幾年的FDI只是中國的十分之一左右,2005年的協議投資是63億美元,較2004年猛增34%, 兩國同樣有迅猛而持續的GDP增長,越南2005年的GDP增長是8.42%,預計2006年也有8%的增長;越南經濟由第二產業及第三產業驅動(見表二),分別的是越南第三產業對經濟貢獻更大。第三產業中,酒店與餐飲的貢獻增長更快,由2000年的10.13億美元,增長至2005年的18.54億美元,累計增長率是83%,同期的第三產業累計增長率是67%,GDP增長率是70%。 東西共融吸引外資 外國人是否愿意在一個地方生活,直接影響這個地方的外商直接投資金額,外商投資又會對一個地方的經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葉虹說:“我們在區內物色有潛力的上市公司,除了要看公司本身之外,還要看這個市場有沒有足夠的國際級中介人士,包括銀行、投資銀行、律師及會計師,因為如果沒有配套的專業人士,一個市場不可能成熟起來。就像幾年前的上海,不是太多外資行的專業人士愿意派駐,但現時很多人認為上海較香港的生活更好。” 到越南旅游或經商的識途老馬,都會去Ipa Nima“朝圣”,這個被視為Vienne Westwood 接班人的新興流行品牌的特式手袋和衣裙,在世界有名的高級百貨公司如Harvey Nichols、Harrods、連卡佛、西武的貨架上都會買到。但很少人知道,這個品牌的創立者,是一名香港女律師。 話說在香港當律師的Christina Yu在10年前到越南旅游,這里的傳統手工藝激發了她的創作靈感,她決定放棄了香港的高薪厚職,在胡志明市開店。現時Ipa Nima在越南已有5家分店,并成為目前唯一可以走進國際市場的越南流行品牌。 Christina Yu的成功經驗是很多在越南的外國人的楷模。總部在胡志明市的East Meets West Foundation(東西融和基金)發展干事Rad Kivette接受本報訪問時說,很少地方可以像越南那樣兼容東西文化,這種特質在全球發展洪流中特別珍貴。 Rad Kivette所言非虛,單是在河內著名游客區三十六街,人們可以在法式建筑的Sofitel Metropole酒店內吃個寫意的下午茶,然后到附近的升龍水上木偶劇院觀賞在中國也失傳了的水上木偶劇。越南人有一半中國人的勤奮特質,又有一半法國人的優閑寫意,有人愿意在工廠加班加點,有人寧愿在還劍湖畔閑坐聊天。 “荷銀事件”背后的陰影 但越南畢竟是個新興市場,國企改革尚在起步階段,外資對于越南的投資不無戒心,“荷銀事件”加添了他們的憂慮。 荷蘭銀行與越南國營的INCOMBANK(越南工商銀行)進行500多筆外匯交易,2006年8月賺得約450萬美元,越南工商銀行不服,向河內法院提出訴訟,指控荷銀4名員工與越南工商銀行5名員工進行非法交易,4名荷銀員工被拘留。 調查持續數月沒有結果,荷銀四名員工是否有罪也引來爭議。根據越南的《The Saigon Times Daily》報道,越南的國家銀行在1999年6月公布法規,要求金融機構向央行登記外匯交易。報道引述一名不具名的央行官員也認為法規不合乎國際標準,外匯交易分秒必爭及交易量龐大,沒有可能每筆交易都向央行登記,當中還涉及登記是否需要批準的問題。 2006年11月底,荷蘭銀行愿意賠出450萬美元的利潤,換取四名員工獲釋。越南警方對國營報章說這450萬美元是“非法利潤”,荷銀則一直強調只是進行正常的外匯交易,但重視四名員工被拘留,希望盡快解決問題,根據越南法例,嫌犯可以被拘留最長16個月。 由于未經法庭審訊,誰是誰非無人能定奪,但事件已令在越南投資的外商有陰影,對于越南進一步引入外資造成負面影響。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