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南航委托理財案開庭 為自己理財12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5:59 新聞晨報
南航集團"委托理財"引發原財務部經理特大腐敗案件昨開庭 為公司“理財”43億為自己“理財”12億 畢征 據廣州日報報道,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因巨額“委托理財”業務引發特大腐敗案件。昨日上午,該集團原財務部經理陳利明因侵吞5000余萬元賄賂款,挪用高達12億的公款,在廣州中院出庭受審。一同涉案的還有南航集團原副總經理彭安發。漢唐證券公司及其原廣州總部負責人韓曉軍亦因涉嫌單位行賄罪,同時被列為被告。 據檢察機關指控,從2001年至2005年7月案發,被告人陳利明涉嫌利用違規的“委托 違規:南航“委托理財”43億元 2001年8月間,被告人陳利明、彭安發和時任南航集團總經理的顏某某(現已退休)3人商量,決定利用南航集團的銀行信用貸款,委托證券公司進行有固定回報的投資理財業務。鑒于上述業務有違國家相關的金融證券法規的規定,遂商定此事只控制在3人范圍內知悉。 按陳利明昨日在法庭上的說法,南航集團之所以會作出此違規之舉,是因為“當時南航集團剛與上市公司‘南方航空’在財務上分立,集團財務捉襟見肘,資金很緊張,得開些財路。” 據指控,2001年8月底,南航集團委托漢唐證券進行金額為5.126億元人民幣的理財業務。漢唐證券廣州總部負責人韓曉軍按事先與陳利明個人商定的條件,代表漢唐證券私下與陳簽訂有關“顧問費合作協議”。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間,由陳、韓具體經辦,南航集團在漢唐證券進行了4次一年期委托理財業務,共計人民幣16.426億元。韓代表漢唐證券按理財金額1%的比例共支付給陳利明賄賂款1642.6萬元。 此外,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間,由陳利明、世紀證券公司原副總裁吳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具體經辦,南航集團在世紀證券進行7次委托理財業務,總額27.126億元。陳利明同樣收受了3429萬元的不義之財。 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間,陳利明慷公司之慨,挪用巨額公款給朋友姚壯文及其公司使用,姚則投桃報李,先后向陳利明的女兒陳某送出價值70余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以及總價值225萬元的頤和山莊豪宅一套以及車位兩個。 貪污:截留千萬元收益,“里外通吃” 一頭從證券公司收取巨額回扣,一頭則從南航集團的投資理財收益中大肆中飽私囊,陳利明可謂“里外通吃”。 2003年3月26日,在南航集團委托世紀證券進行了金額為人民幣5.126億元理財業務后,陳利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指示世紀證券將支付南航集團的一筆固定收益款人民幣1234余萬元通過他人公司匯入陳掌控的一公司賬戶中,據為己有,并委托韓曉軍進行理財。 挪用:12億銀行信貸款玩弄股掌 檢察機關還指控:陳利明還多次利用因委托理財而獲得的銀行貸款授權的職務便利,挪用南航集團的銀行信貸款給個人和朋友注冊公司及經營使用,少則3千萬,多則數億,總額高達人民幣12億元。其中有一次,還將其頂頭上司彭安發直接拖下了水,在彭安發的同意下,3億元資金被挪給被告人韓曉軍使用。至案發時,該筆挪用款韓曉軍仍未歸還。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