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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房價跳水業主集體退房 上海退房案終有說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05:2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新華社記者徐壽松蔡國兆

  備受矚目的上海退房案終于有了說法:日前,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結20例,允許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應退還房款,收回價格已大大“縮水”的房屋。

  法律專家指出,這起近5年來上海首次出現的退房集體訴訟,無疑給宏觀調控下漸漸吃緊的開發商亮了一張黃牌,樓市有漲有跌,開發商在博弈樓市、節節推高房價之時,是否也應該對房價下跌的風險有所預期?

  瘋狂房價跳水業主集體退房

  2005年12月底,位列上海地產十強的大華(集團)有限公司遇到了大麻煩:它所開發的樓盤“水岸藍橋”的89名業主,將一份聯名解約“通牒”遞交給開發商、貸款銀行和貸款擔保公司,強烈要求退房,并聲明將集體停止償還房貸。一時間,上海樓市“風云”乍起,十幾個樓盤先后發生集體退房事件。

  房價下跌是退房風起的真實原因。今年9月22日,上海市寶山區法院判決的案例顯示,購房者黎敏(原告)在2005年2月從大華公司購買了“水岸藍橋”一期一套約106平方米的房屋,總價144.15萬元,平均每平方米單價高達13590元。

  一位退房業主說,2004年下半年,這里房價每平方米還只有五六千元,2005年春節前后,“瘋漲”到13000元甚至更高?傻搅2005年下半年,樓市宏觀調控趨緊,上海中外環線周邊地區房價下跌,同類房價最低跌到過每平方米8000多元。如此一來,買房人房子還沒到手,每套價格就“縮水”了三四十萬元。

  而在當初購房合同的補充條款中,開發商為約束購房人,特別約定:“若乙方(購房者)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乙方(購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3%,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孰料,正是這一在賣方市場中購房人只有簽字認可、根本無法置疑的“牛氣”條款,在房價下跌時,為購房人選擇退房減損提供了依據。

  瘋狂總得付出代價

  據悉,因為此案是群體性訴訟案件,法院統一受理、審判。目前,除3名業主因訴前已接收房屋鑰匙最終撤訴外,法院在2005年底立案編號的20例已全部判決,另有66例在2006年初立案編號的案件,也將在9月底前宣判。判決結果將與已有判例無異。如此一來,敗訴的開發商面臨收回86套價格“縮水”的房屋、退還約1.2億元購房款的巨大壓力。

  易居中國房地產研究院的一位人士說,在銀根日益收緊、資金鏈普遍趨緊的行業大背景下,這對于開發商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但“瘋狂”總得付出代價。對于這起近5年來上海首次出現的較大規模退房事件,上海知名物業律師、退房業主的共同代理人杜躍平律師說:“這是一次誠信教育、一次市場經濟的洗禮!遍_發商之所以遭受如此慘痛的教訓,是因為在樓市一天一個價的瘋狂日子里,他們壓根兒不愿預見房價下跌的風險,更沒有做好經營風險的準備。既然房價上漲時,開發商樂意業主退房,既可得違約金,又能賺取將房子賣出更高價格的暴利;那么,房價下跌時,按約退房理所應當。

  樓市博弈未消困局猶在

  從通宵達旦排隊搶購到對簿公堂集體退房,上海樓市之變其實正是過熱的房地產市場最終必然走向回歸的縮影。眼下,全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成效開始顯現,但樓市博弈未消,困局猶在。

  微觀上看,一面是買家對于后市的預期下降,一面是賣家在為堅守價格甚至醞釀漲價而“厲兵秣馬”。普華永道和美國城市學會最新發布的《2007亞太房地產未來趨勢》報告顯示,只有32%的被調查者建議購買上海的住宅地產,這反映了人們對“房價下跌”的預期強烈。但開發商在9、10月份傳統的樓市銷售旺季到來之際,仍在利用“金九銀十”大做文章。9月份的第二周,上海一手房市場內環線以內公寓類住宅成交量上升22.1%,均價不降反漲1.3%。近期,上海部分地區

二手房掛牌價也有所提高。

  中觀上看,全國其他地方的房價也漲勢依舊,甚至出現向二三級城市蔓延的趨勢。發改委和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二季度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7%,漲幅比上季度高0.2個百分點。不僅深圳、北京漲,連呼和浩特、包頭的漲幅都在9%以上。業內人士預計,漲勢在第三季度仍會延續。

  宏觀上看,盡管中央政府頻頻出臺加息、規范進入房地產市場的外資管理、整飭樓市交易秩序、調整土地收益分配等政策,足以顯示政府全面規范房地產市場的決心和力度,但一些地方仍然不能接受樓市降溫、房價下跌所必然帶來的“土地財政”銳減的事實,態度曖昧。其典型表現是,現在離九部門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拿出90平方米以下的小

戶型占開發面積70%的具體規劃的期限越來越近,但有些地方至今仍少有“動靜”,拖延、觀望的心態比較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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