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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漲了 人均120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16:42 現代快報
項鳳華 繼3月份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后,江蘇今年第二次提高養老金,且人均增長120元,為歷年來調幅最大的一次。昨天,記者從省勞動保障廳獲悉,江蘇省200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正式下發。 據了解,此次調整養老金的范圍和對象為參加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保險并在2006年6月30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加大對相關群體的傾斜力度,重點照顧具有中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以及低收入群體等。今年7月到現在的差額部分將全部補發到退休人員的工資賬戶中。 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全省統一標準。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5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退職和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是退休(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照不超過下述標準乘以各地調整系數(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與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系數低于0.6的縣市按0.6執行)增加基本養老金(見表格)。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再按照當地調整系數乘以75元的標準增加,不足75元的按75元增加。 調整還對2006年6月30日前年滿70周歲、75周歲及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后,基本養老金仍低于當地此次普遍調整后的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每人每月分別按不超過30元、40元和50元標準增發,增發后的基本養老金不高于當地此次普遍調整后的平均養老金水平。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勞動保障部、財政部文件精神,江蘇還對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再按50元標準增發基本養老金。 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昨天塵埃落定,各市將根據通知精神以及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當地的調整辦法,爭取近期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足額發到退休人員手中。 【鏈接】 養老金今后每年調一次 江蘇省從1996年以來幾乎每年都對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今年3月份對2005年6月30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05年7月1日起增加養老金,人均增長達71元。 從今年起,江蘇將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在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前提下,每年正常調整基本養老金。 快報記者 項鳳華 南京低保金上調至280元 □快報訊(記者 項鳳華)記者昨天從南京市民政局獲悉,今年南京市城鄉低保標準將繼續提高,從10月1日起南京開始執行新的低保標準,從目前的260元提高到280元,上漲了20元。 據介紹,此次從260元提高到280元的范圍為10個區: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棲霞、雨花臺、浦口和原大廠區。江寧區、溧水縣、高淳縣和原六合縣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現為190-210元,這四個區縣的低保標準也將在現有基礎上作相應提高。 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份,南京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有7.5萬人,低保家庭有3.8萬戶,月人均補差125元,今年已累計發放低保資金7500萬元。低保標準提高20元,意味著現有低保對象每人每月可多領20元,同時如三口人、收入在780-840元之間的家庭也可被納入保障范圍里。 “這次低保提標的原因,物價依然是首要因素。”南京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常建東表示,從去年7月1日南京把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260元后,水、電、氣等生活必需品價格陸續上漲,為進一步提高對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和補助水平,市政府作出城市低保標準調高20元的決定。而今后,南京將根據物價上升趨勢,建立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低保標準的調整由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學者組成調標工作小組,進行科學測算,定期制定調整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相關鏈接】 據了解,此次提標是南京自1996年以來第8次調高城市低保標準。歷次調整情況為:1996年120元;1997年140元;1999年160元,后根據中央文件又提高到180元;2001年200元;2002年220元;2004年240元;2005年260元;2006年280元。上調后,南京的低保標準僅次于蘇州、無錫,和常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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