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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賣房號將被嚴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7:27 京華時報
來源: 新華社 3部門專項整治房地產交易秩序 據新華社消息 昨天,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在京聯合作出部署,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其中,包括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及雇用他人炒作房價等惡意炒作行為在內的六類違法違規行為(見附件)將成為此次整治行動的重點打擊對象。 “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房地產開發、房屋拆遷、物業管理、集資合作建房中違法違規行為也列入查處范圍。”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說。 新聞附件·六類違法行為 1.以認購形式收取費用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或以認購等形式收取費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按規定時間開始預售、擅自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等商品房預售中違法違規行為。 2.廣告中承諾售后包租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發布預售廣告,廣告中承諾售后包租、返本銷售,有關房地產項目的銷售信息內容虛假等廣告違法違規行為。 3.炒賣房號或雇人炒房 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以及縱容工作人員或雇用他人炒作房價等惡意炒作行為。 4.未明示合同示范文本 未按有關規定與購房人簽訂規范的預(銷)售合同,訂立合同前未向購房人明示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含有免除自己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或侵害購房人合法權益格式條款的銷售合同以及合同欺詐,利用虛假合同套取銀行貸款、偷逃稅款等合同違法違規行為。 5.經紀活動中賺取差價 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未按規定使用經紀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服務、看房等費用,在經紀活動中賺取差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6.售房未實行明碼標價 違規收費,銷售商品房未實行明碼標價,經濟適用住房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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