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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兜售騙局四大伎倆 采用傳銷模式銷售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3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采用傳銷模式

  兜售者采用親朋好友互相推銷的傳銷模式,更加容易獲得投資者的信任,相比于電話推銷和媒介促銷,其隱蔽性也更強。

  曾遭遇這一騙局的韓女士告訴記者,一直與她感情很好的表姐,就曾經一天打來好幾
個電話向她推銷“原始股”,并稱自己已經花幾萬元購買了這種股票。在表姐的反復勸說下,韓女士礙于情面,同時出于對表姐的信任,最終答應購買10萬元的“原始股”。

  □本報記者 商文 周翀

  行騙者之所 以能玩轉通過兜售“擬海外上市公司股”一夜暴富的“

神話”,根本就在于其善于利用投資者自身的弱點,讓投資者心甘情愿地穿上“珍珠衫”。

  但騙局終究難免有破綻,投資者只要更加謹慎地辨別,必然能夠發現露在華麗

石榴裙外的尾巴。

  境外上市誘餌

  幾乎所有的非法發行都以到境外上市為誘餌,而實際上絕大部分都不可能到境外上市,即使少數最終到境外上市的公司,也多是在OTCBB或“粉單”等非主板市場。

  實際上在美國,OTCBB、“粉單”市場與納斯達克等主板市場完全是兩個概念。OTCBB、“粉單”市場的層級較低,通常局限在單個州中,發行的數量非常少、價格相當低廉。不少公司在掛牌后,幾乎沒有交易量。

  行騙者之所以將公司的上市場所選擇在OTCBB或“粉單”,主要是由于上市操作非常簡便。國內公司只需要聯系到專門的中介機構,就能以相對便宜的價格輕易買到該市場上的空殼公司注入自己的資產。如果操作順利,半個月就可以完成整個上市工作。

  非法中介機構正是利用了國內投資者對海外市場所知有限來行騙的。

  股權證明似是而非

  為了讓投資者相信“擬海外上市公司”確有設立、發行證券的合法身份,行騙者通常會出具當地政府部門批準股份公司成立的相關法律文件,或是產權交易所對其的股權托管證明。

  有關專家指出,當地政府部門批復的公司成立文件,只能證明有該公司存在。而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股權托管證明,不過是基于民事協議所進行的登記、托管,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以上兩項都不足以認定其設立、發行證券的行為合法。

  兜售異地公司股份

  在這類騙局中,行騙者兜售股份的公司與投資者所在地基本上都是異地。專家解釋,這樣做的好處是,由于投資者和公司分處兩地,且相隔甚遠,因此很難掌握公司的實際情況,這就為兜售者大肆渲染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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