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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官員巨額財產之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7日 08:53 中國經濟時報

  ■毛飛

  因妻子在香港一銀行失竊報警而牽出來的原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涉嫌經濟犯罪一案近日已有了結果。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認定其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7月5日《廣州日報》)

  2004年,得益于香港的司法透明與新聞媒體的強大力量,張汝韶夫婦的上千萬巨額財產終于暴露于全國公眾的面前。現在,貪官已經鋃鐺入獄、接受法律的制裁,其巨額財產之謎理當真相大白。然而,細看本案的判決,張汝韶夫婦巨額財產的來源依舊“撲朔迷離”。

  法院認定,張汝韶夫婦的合法財產合計為2361632元。其中張從1982年以來的收入、補貼等合法總收入一共有417779元,其妻從1978年至案發時合法總收入為943852元,此外還有其他收入100萬左右。由此可見,即使扣除掉不法收入,這對官員夫婦也堪稱“家財萬貫”。粗略一算,張氏夫婦的日常收入(工資等)自上世紀80年代起就至少必須保持在每年5萬元以上(且不吃不喝不用不養孩子)——對于一對

公務員夫婦而言,這種可能性不大。至于那上百萬的“其他收入”,又是如何“合法”得來的?這就更令人如墜云里霧里。

  更令人疑惑不解的還在后頭:法院認定的受賄所得約為385萬元,扣除已沒收的100余萬元贓款外,剩下的227萬元在張“退出的61.8萬美元”中予以扣繳并沒收上繳國庫。這筆“61.8萬美元”的巨額財產仿佛是游魂野鬼。顯然,這筆錢不是合法收入,因為法院認定的合法收入根本沒有這么多;也不屬于“來源不明”的財產,因為法院認定的來源不明的財產也只有471萬元,仍然少于61.8萬美元;當然,這也不是法院認定的贓款。那么這筆“不白、不灰、不黑”的巨額財富到底從何而來?

  2004年,媒體傳言張氏夫婦的財產有千萬之多,這一傳言終于得到法院判決的印驗。385萬的“黑錢”、471萬的“灰錢”、236萬的“白錢”、再加上61.8萬美元折合494萬元人民幣來歷不明、“顏色”待定的巨款,張氏夫婦的財富的確驚人。然而時至今日,能夠勉強說清來路的只有前兩筆錢,至于后兩筆錢的“身世”,法院輕描淡寫、語焉不詳,根本無法給公眾一個足夠可信的解釋。

  法院已經蓋棺定論,但公眾心頭的疑惑仍然難解。如何解開張氏夫婦的巨額財產之謎?公眾似乎無法找到足以倚仗的制度安排。因為,根據1995年頒布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公眾并沒有權利查詢官員的財產狀況。在現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安排之下,官員的財產情況對公眾而言本身就是一個無力破解的謎題,至于監督就更是空中樓閣無從談起。即使是已經落入法網的腐敗官員,公眾也無法弄清楚他們的財產中哪些是黑哪些是白。在知情權和監督權得不到充分保護的情況下,面對官員的巨額財產之謎,公眾只能留下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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