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地下室將禁止租住 擾民問題9月出解決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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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9日 07:25 新京報 | |||||||||
使用規范已在重擬,人防工程出租擾民問題最快9月出臺解決方案 本報訊(記者 谷欣)困擾時代紫芳業主近半年的地下人防工程出租問題,有可能在9月出現轉機。市人防辦透露,市建委和小區辦正在聯合擬訂新規,新項目地下建筑一律不得租住。
地下室租戶困擾地上業主時代紫芳是方莊的一個高檔住宅小區,一期設計人口691戶,但算上地下人防層的租戶,整個小區的常住人口將近1200戶,業主和地下室租戶的比例幾乎達到1:1.由于地下租戶人員構成復雜,再加上出入口設在小區內,因此小區內經常會有不文明甚至暴力事件發生。業主先后到豐臺區人防辦等部門反映情況,但一直得不到妥善處理。 據了解,北京市不少小區都出租人防工程,以此增加收入。由于租戶人員構成復雜,很多業主備受困擾,海淀華清嘉園業主曾因此將海淀區人防辦告上法庭。市人防辦的工作人員昨日表示,的確收到不少類似投訴。 三環內將清理地下出租屋這種情況有望在近期得到控制。據了解,市建委和市人防辦正在聯合擬訂新的地下建筑使用標準,標準實施后,長期困擾市民的地下室管理混亂問題,應該可以得到妥善處理。 據市人防辦工程建設管理處相關人士透露,新標準將規范全市地下建筑的使用管理,包括普通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新標準涉及內容很多,包括將對三環以內、奧運場館周邊的地下建筑租住進行清理,新項目則一律不得租住等等。而對于符合條件、可以租住的地下建筑管理將會更為嚴格,除了入住登記,還在消防、衛生等其他配套上有相應要求。對于硬件管理也將規范化,包括具體戶型、通道、水電等。 據悉,新標準還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具體細則將抓緊制訂,最快可在第三季度末出臺實行。 背景 開發商當起“二房東” 人防工程全稱為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據市人防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人防工程的產權屬于國家所有。按照規定,開發商在項目建好后須將人防工程移交給人防部門進行管理。現在通行的做法是開發商交給人防部門一筆人防工程使用費,然后獲得使用權。該負責人說,之所以采取這種辦法,是因為人防工程的治安、維護都需要費用,這筆使用費將由人防部門上交國家財政。 據了解,目前有不少開發商都會將人防工程轉租,增加收入。 本報記者 楊娟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