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據報道,香港匯豐銀行亞洲區行政總裁王以智,因熱愛跳拉丁舞,不惜支付1.2億元學費,跟蜚聲國際的“拉丁舞后”及其夫達成口頭協議,跟兩人學8年跳舞,更預繳逾6000萬元學費。
豈料,前年她于練習跳舞期間,遭“拉丁舞后”的丈夫在眾目睽睽下以粗言相向,令她尷尬非常,遂決定終止合約,她更入稟高院向兩被告追討該筆6200萬元的預繳學費。
原告人為中年女子王以智(洋名Monica),首被告MirkoSaccani,次被告則是其妻“拉丁舞后”GaynorFairweather。被告夫婦認為王應繼續履行口頭合約,認為王預繳逾6000萬元后,仍有余款400萬英鎊(約6000萬港元)未繳付,遂向王反申索該筆余款。
王以智代理律師在開案詞中稱,王盼參與國際跳舞賽事,早于2000年便跟女被告學跳舞,兩年后才跟男被告拜師學藝,當時已繳付兩筆共逾1000萬元學費。
眾目睽睽遭羞辱
王作供時指,當時男被告要她口頭答應兩份分別為3年及5年的協議,學費達1.2億元,并于2004年底生效。
王續稱,直至2004年8月,她為準備9月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的跳舞賽事,遂在銅鑼灣的麗花大飯店練習。她憶述稱,當日她與男被告在臺上跳舞時,因在場人士的目光均集中于女被告的前夫DonnieBurns的組合上,男被告不滿,遂當場向王連珠炮般訓斥“lazycow”(蠢材)等。王雖表現平靜,但她當時“感到好尷尬,有好多人我認識,被人在公眾地方羞辱,心情很差”。
雙方說法不一
王續指,男被告練習完又向王說:“Monica,我永遠都不想見到你!”男被告又表明早前的8年長口頭協議會終止,不會再有學習及比賽,更會原銀奉還,王當時同意。但之后,男被告卻游說王繼續履行協議,并拒絕退款。不過,兩被告卻否認曾說過會取消協議或會退款,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導師激勵學生的話,兩被告認為原告答應會簽約直至2012年,不能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