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論背后的經濟學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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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10:25 生活新報 | |||||||||
“房奴”最粗略的解釋是,一旦家庭所承受的住房按揭月供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那么這個家庭中的就業人口就成為“房奴”。 新近央行進行了一項調查,就月供收入比而言,上海、北京和天津的抽樣調查結果分別是45%、42%和39%,或者說,至少在京滬兩地,運用按揭購房者大體已經成為“準房奴”了。那么,對按揭貸款者未能履約歸還貸款,應如何看待?
第一,要分析按揭貸款的借款人是主動還是被動住房需求。被動需求就是原住房被征地拆遷導致其不得不另行購買住房,而伴生的按揭需求。目前被動需求大約占全部需求的1/3,對這部分人淪落為“房奴”,我持非常同情的態度,畢竟從被拆遷到重購房不是他們情愿的,這些“房奴”的困境并非道德上不愿還款造成的,而的確是收入不足,那么地方財政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為此埋單。 第二,剔除被動需求之外,如果購房行為是購房人的自愿契約行為,那么這些“房奴”的遭遇就值得警惕。即便是由于所購住房存在缺陷也絕不構成貸款違約的借口。按最壞情況,假定這些“房奴”未能歸還按揭帶來的損失是其全部按揭余額的一半,那么這部分借款人的違約,最終意味著幾乎全部儲蓄者損失了一整年的存款利息。那么你,一個本分的儲蓄者,是否愿意為那些試圖不恰當地擁有與其收入水平不相稱的按揭借款人埋單? 第三,每個人不能因為對欲望的放縱,而去擁有和收入不相稱的財產。也許對190萬“房奴”不能如約還貸的同情,是對儲蓄者的無情。我們不妨更廣義地看待“房奴”一族,2005年,大專、本科、碩士、博士的起薪水平分別為1333元、1549元、2674元和2917元,最粗略的平均收入房價比分別為17.5倍、15倍、8.8倍和8倍。其中折射的大致信息是:碩士以上畢業生在穩定戀愛和工作關系之后,平均需要3年,才能使自己對新房的需求從潛在變為現實,看來一個自食其力的白領置業期大約始于30歲。因此,對目前的年輕人來說,理性的住房需求觀極其重要,追求“一步到位”不是害苦了養育你的父母,就是拖累了更無辜的儲戶。 “房奴”們也許不能體會,幸福作為一種生存方式,并不在于急切地期待擁有,而在于從容地不恐懼失去。 第一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