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消費有免息期 取現要交手續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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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4日 19:37 武漢晨報 | |||||||||
晨報訊(記者楊莉)本版昨日報道了《透支4萬三年未還罰息6萬》一事后,不斷有讀者給記者打來電話,不少人表示,不知道信用卡透支后是如何計算利息的。 程先生稱,3個月前,他用某銀行的信用卡取了300元現金,第二天就將錢存進卡里。他以為
按時還錢就沒事,不料不久接到銀行對賬單,要交30元錢。他不解,于是打電話到該銀行咨詢,得到的答復還是讓他像霧里看花。 記者告訴程先生,用信用卡消費在一定期間內免息,但取現要交手續費,一般是取現金額的1%到3%,同時需承擔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所以提醒市民最好不要用信用卡取現金。 市民李先生不太清楚信用卡的相關規定,于是自己想了個辦法:先往卡里存錢,之后再消費,并且消費額不超過存款數。他以為“這樣就不會產生利息和費用”,沒想到取這筆錢還要收手續費。 數十名市民表示,透支利息如此之高,又搞不清楚,不如不用信用卡。 銀行業人士提醒市民,在辦信用卡前,一定要看清楚申請卡上的條款,上面均詳細介紹了利息的計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