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理財創新不斷 投資者選擇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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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1日 10:20 揚子晚報 | |||||||||
日前,記者從幾家創新試點券商了解到,多只集合理財產品正在報批之中。隨著近一年時間的發展,券商集合理財已經初具規模。在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之后,券商的創新能力亦逐步得到加強。目前市面上的集合理財產品,應該可以滿足各個層次投資者的需求。 流動性媲美基金
券商集合理財面市初期,其大多流動性較差,并一直被視為軟肋。如“光大陽光理財”有一年的封閉期,只有滿足條件才能提前開放(即計劃單位凈值達到或超過1.06元時)!皬V發理財2號”則是每3個月開放3個工作日,開放期內投資者可以退出,但申購僅限于已持有計劃的投資者。 不過,目前媲美基金流動性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已經出現!爸行爬碡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在集合計劃成立滿兩個月之后的每個工作日都可以辦理參與、退出,且免收認購參與費、中間參與費和退出費!罢猩套C券現金牛”的參與、退出費率亦都為零,且資金T+2日到賬。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現金!睂Χ唐诮鹑诠ぞ呤袌龅耐顿Y比例不低于70%,資產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過365天。由于短期金融工具流動性良好,收益確定,能夠確!艾F金牛”實現T+2的流動性,在流動性和安全性上都媲美貨幣市場基金。 “中金短期債劵”亦有類似的安排,成立一周后即可自由進出。該計劃不收參與費,但有0.07%的銷售服務費;退出費方面,每月1日、16日退出不收退出費,其他開放日為0.1%。 投資渠道多樣化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券商集合理財分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兩種。其中,限定性產品的投資范圍對股票等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比例有明確限定,即不準許超過資產凈值的20%,而非限定性產品對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可以突破此限定。限定性產品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產品,如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等。 但即使同樣是限定性理財產品,不同的產品亦各有特色!罢猩套C券現金!本哂小按蛐鹿伞焙涂赊D債概念。其投資范圍包括,新股(包括首發和增發)和一級市場發行的可轉債;以及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銀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額存單、債券遠期交易,剩余期限在三年以內(含三年)的債券(不含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叭A泰紫金1號”、“國泰君安君得利1號”和“廣發理財2號”的投資范圍與“招商證券現金牛”類似。 而“中金短期債券”的主要賣點在于短期債券投資!爸行疟茈U共贏”和“國信金理財”的投資范圍較為接近,二者的差別在于“國信金理財”不允許投資于企業債。 從非限定性產品看,“光大陽光理財”、“東方紅1號”和“長江超越理財1號”為偏股型產品。光大產品的風險資產可投資比例較高,為90%,東方和長江的風險資產可投資比例則分別為80%和50%,而“招商證券基金寶”的主要投資品種為偏股型基金,其上限為95%。 投資者保護出新招 盡管券商理財產品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如基金,但為了讓投資者放心,很多券商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中信理財2號”特別設立風險準備金條款,在集合計劃成立后,每日從管理費中計提20%作為風險準備金,該資金歸管理人所有,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僅用于補償滿足持有到期條件的集合計劃份額。 而“招商證券現金!眲t在集合計劃成立之后,新股、可轉債或剩余期限大于397天的短期金融工具變現當日,如果新股或可轉債盈利,將30%的相對于計劃業績比較基準計算的同期銀行利息的超額收益放進風險準備金;如果剩余期限大于397天的短期金融工具盈利,將30%相對于其賬面價值的超額收益放進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將用于彌補未來可能的新股、可轉債和剩余期限大于397天的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資虧損。 此前,以自有資金參與集合理財計劃成為了券商通用的做法。券商都分別對自有參與資金所承擔的投資者保護條款做了明確的說明,有的公司承諾運用自有資金向投資者本金提供保護,如長江、東方、招商、中信和國信,而光大則是運用自有資金對投資者收益風險進行補償,光大承諾封閉期結束日封閉期內單位結算凈值增長率低于3%,管理人將通過份額補償的方式使委托人凈值增長率達到或盡可能達到3%,直至管理人份額補償完畢。“管理費特別返還條款”是國信證券特有的投資者保護條款,國信證券承諾,若存續期結束后,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達不到1.8%,管理人將用已收取的管理費向認購并持有到期的投資者進行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