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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簽工程合同沒招標 資金糾紛法院判合同無效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07:06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成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稱建筑公司)承建“成都森世廣場”,與開發商成都市豐盛皮革加工貿易中心(下稱貿易中心)簽訂合作協議。由于資金問題,雙方鬧進法院。近日,成都市中院審理認為,雙方所簽訂合同中的工程,屬于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工程項目,雙方違反法律規定私自簽訂,判令合同無效。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8月21日,建筑公司與貿易中心簽訂了“成都森世廣場”《工
程協議》,建筑公司按約支付了1000萬元工程履約保證金。但一年過去,由于貿易中心的原因,“森世廣場”工程遲遲沒有動工。建筑公司一再催款,對方才償還了本金100萬元及利息50萬元。建筑公司將貿易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返還1000萬元,并支付利息及200萬元違約金。

  法院審理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原被告所要修建的“成都森世廣場”商業樓,屬于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所以,雙方所簽訂的《工程協議》無效。

  最后法院判決,被告貿易中心在判決生效10日內向建筑公司返還工程保證金900萬以及相應利息,對原告要求支付200萬違約金不予支持。實習記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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