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蔡雪婧)您的街坊要買經濟適用房了,他(她)夠不夠格?市建委將請您提意見。記者昨天獲悉,市建委擬將經濟適用房購買人資格公示的范圍由網上和辦公現場公示擴大到街道和單位。
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安居的福利房,北京要求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家庭才有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據市建委相關負責人透露,網上公示效果并不十分明顯,估計公示只有10%的
人去看,舉報的就更少了,這可能與網上的瀏覽量有關。為了加大對騙購者的打擊力度,讓更多的人,尤其是跟購買人熟悉的人來監督,市建委正在考慮將購買人資格公示的范圍擴大到街道甚至買房人所在的單位。
目前本市審核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主要是在北京建設網和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辦公現場公示申請人相關信息。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被舉報的,將批準其購買資格。截至5月底,共接到群眾舉報52例,其中46戶家庭被市建委取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
新聞背景
根據國務院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規定,我市自2004年1月10日起實行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公示制度,分別在北京建設網和審核窗口對申請家庭資格進行公示。據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凡查實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一律取消購房資格,并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兩年內不準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簽訂購房合同的追回已購住房或由購買人按市場價補足購房款。對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予以媒體曝光。偽造各類證件觸犯有關法律的,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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