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商業銀行積極謀劃推出代客海外投資產品
專業人士提醒:用人民幣購匯涉及二次換匯,投資者需注意防范匯率風險
【本報訊】(記者 徐強)人民銀行、銀監會和外管局三部委日前聯合發布的《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傳出對投資者利好消息
,按《暫行辦法》的規定,允許居民用人民幣資產購匯,委托符合條件的銀行進行境外投資,這意味著居民購買外匯理財產品,既可用自有外匯,也可用人民幣購匯實現,不再受是否有外匯資產的限制,此舉將極大推進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可兌換的進程。據了解,深圳各大銀行正在積極準備,期望能率先向居民推出此項服務。業內人士預計過不多久將有十分豐富的相關理財產品面市,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產品進行境外理財。
人民幣可投資外匯市場
此前,居民購買各家銀行推出的外匯理財產品時,必須要有外匯資產才能實現,而按照《暫行辦法》里的有關規定,在經批準的購匯額度范圍內,商業銀行可向投資者發行以人民幣標價的境外理財產品。也就是說,居民在一定額度范圍內,可直接用人民幣購得外匯理財產品,隨后,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可以用這些資金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
據一家國有銀行深圳分行資金部的負責人介紹,盡管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些外匯理財產品,但僅限于居民個人以自有外匯資金認購,而境內機構和個人持有的金融資產以人民幣為主,外匯理財產品仍無法滿足廣大居民資產組合多元化、分散投資風險的需求。《暫行辦法》的推出,恰恰彌補了這一不足,為投資者找到了另外一條理財的捷徑。
部分細節尚待銀行落實
對于剛剛發布的《暫行辦法》,多家銀行均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其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都表達了準備積極申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意愿。其中一位銀行人士表示,與目前人民幣理財市場的一些投資產品相比,外匯理財的收益優勢明顯,《暫行辦法》將外匯理財放寬至所有人,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便利,而且也將有助于推動銀行外匯理財業務的發展。
該專業人士同時提到,在具體開辦此項業務時,還需要銀行“動腦筋”考慮很多細節的問題。比如《暫行辦法》中規定:“境外理財資金匯回后,商業銀行應將投資本金和收益支付給投資者。假如投資者事先是以人民幣購匯投資的,商業銀行要結匯后,把本金和收益支付給投資者。”在此過程中,用人民幣購匯的投資者會涉及二次換匯:一次購匯,一次結匯,必然存在匯率風險,因此,在設計代客境外理財產品時,商業銀行應該提供遠期結匯等業務對沖和管理代客境外理財產生的匯率風險。同時要向投資者提示這種風險存在。
《暫行辦法》影響深遠
此外,《暫行辦法》的推出可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金融投資和資產管理的合理需求。《暫行辦法》還將拓寬境內機構和個人資金運用渠道,可以利用兩個市場,提高資金收益率、分散金融風險,增強資產保值增值的能力。
圖:《暫行辦法》的推出使投資者可直接用人民幣購買外匯理財產品。CF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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