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贖回匯聚寶得不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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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6日 03:55 每日經濟新聞 | |||||||||
唐赟 每日經濟新聞 由于客戶對期限長、收益率低的外匯理財產品贖回的呼聲越來越高,去年12月初,中行各級分行向2004年幾款“匯聚寶”的投資客戶發出了一則“匯聚寶贖回”通告,為客戶提高了一條提前終止通道。
中行上海市分行發出的通告稱,在12月8日-16日,對于“匯聚寶0402C港幣日進斗金”、“匯聚寶0403B”等理財產品,客戶可贖回其全部本金,但必須扣除一定的違約費用,本金贖回率分別為90%和85%。 同時,該行為持有上述兩產品的客戶推出4款讓利型外匯理財產品,客戶可任意選擇購買,額度分別為1倍或2倍。四款高收益新產品的收益類型均為固定型,美元投資期限為3個月、6個月和一年,預期年收益率分別為4.3%、4.5%、4.7%;港幣投資期限為6個月,收益率為4.3%。 中行上海市分行相關人士表示,贖回通道告知后,很多客戶都表示,提前終止的本金損失太高了。該人士表示,根據國際慣例,如果違反合同提前贖回,投資者都將面臨較大比例的本金虧損。“現在提前終止并不一定合算。”中行上海市分行一位理財師表示,上述這兩款產品畢竟是保本型產品,本金不會有任何損失,如果提前終止,本金損失有可能高達15%,客戶在未來的3、4年內要將收益保持在4%左右,才能把損失的本金補回來。并且,將來利率周期可能出現反向變化,客戶持有原來的“匯聚寶”的收益可能會再次走高,客戶就得不償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