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財背后不正當交易揭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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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11:05 新京報 | ||||||||
前不久,《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刊登了題為《德恒理財全圖:那些資金的來來去去》的報道,將委托方的名單都寫出來了,其中有50多家金融機構,數百家公司。業內人士一般都清楚,德隆大量融資的目的是從事股票操縱,是一個風險極大的行為,將資金委托給德隆是要冒很大的風險的,我們不禁要問:冒那么大的風險去從事委托理財的動力是什么?這些委托理財的資金用在何處?我們如何在制度上減少或杜絕這些不符合規范的委托理財?
委托理財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收益也并不豐厚(年收益只有5%左右)。但現實中卻普遍存在這樣的行為,何故?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的錢不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自己的錢,金融機構的資金也不是私人的資金,對于上市公司以及金融機構的高管人員而言,他將資金去委托理財,自己也要冒一定的風險,但他得到的卻是巨額回扣或傭金,收益遠大于風險,何樂而不為? 回扣是我國經濟領域中非常重要的經濟參數,如果不考慮該參數,很多經濟現象是無法解釋的。尤其在金融領域,回扣已經成為潛規則,當前證券行業的危機很大程度上是由回扣造成。遺憾的是,我們在查處大多數金融案件時,并沒有將收取回扣的人繩之以法。 對于資金的受托方來說,風險相當大,不僅要給經辦人高額的回扣,而且要承諾一定的收益率(5%左右,最高承諾15%的年回報率)。因此,這些機構從事這樣的資金受托業務,風險是很大的。但該項業務發展速度卻很快,為何?熟悉證券市場的人士應該很容易回答該問題:這些資金用于操縱股價,通俗地說就是“坐莊”。但這些機構的資本都不直接屬于個人,按常理說,這些不屬于個人所有的資本操縱市場的動力是不足的。因為這些行為是非法的,這些行為的當事人受到法律懲罰的可能性很大,而其獲利又不能歸操作者自己所有。風險與收益很不對稱,發生的概率也應該很小。但事實情況正好相反,究其原因主要是“老鼠倉”的存在。 “老鼠倉”是指:擁有機構資本控制權的人在操縱股市之前,以個人名義以最低價格大量買入將要被操縱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用個人自有資本或融資購買),然后大肆拉抬股價,在最高價位賣出屬于自己的股票。個人獲利豐厚,至于公司的盈虧已是無關緊要。這是中國資本市場有別于其他國家資本市場的重要特征之一,這也是中國股票市場投資者為什么無視風險的秘密所在。這些證券經營機構無視風險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處罰太輕,到目前為止,因操縱股票市場而判刑的,最長不超過3年,個人罰款最高只有30萬元。 從委托理財的各個環節來看,都存在違法的“不正當交易”。但不論是對于委托方,還是受托方,都是風險大于收益,而對于掌管這些資金的人而言,卻是收益大于風險。因此,這些“不正當交易”使我國的金融風險(證券行業)不斷累積,要從制度上杜絕各項違規的金融行為,就應該讓這些高管人員的違規成本大幅度增加,加大對“回扣”等不正當交易的處罰力度。 □尹中立(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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