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抬高炒樓成本 40萬元房子賣貴5萬才平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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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3日 18:15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 趙燕華 報道:建設部等七部門最新出臺的《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令樓市投資者的炒樓成本激增。有業內人士計算得出結論:在新政策下,41萬元買入的房子,若兩年內轉手,至少要賣到46萬元才能“平本”。預計廣州樓價的未來走勢可能會微跌,再搭上幾萬元的稅費成本,炒家搞不好分分鐘“損手爛腳”。 以往市民將購買了一年以上的住房出售,是可免征營業稅的。但按照新政策,從6月
以購買一套41萬元住房后兩年內轉手為例,若當初是依靠銀行按揭(假設按揭年限為10年,貸款額28萬元),那么,要交納的費用“大頭”包括:契稅6300元,按揭代理費3360元,保險費2688元,房屋評估費1700元,初評費300元,借款合同公證費300元,交易委托公證費200元,房地產交易手續費270元,他項權利登記費250元,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210元……僅僅是買入房子這一環節,各項稅費加起來就達17102元。倘若不依靠銀行按揭,一次交清樓款的話,稅費成本可以少一些,但總計也達7090元。 假如買入不足兩年,就將這套住房轉手,那么,在新政策下,銷售時須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繳營業稅,以目前營業稅標準5.5%來算,40多萬元的房子,營業稅約為2.2萬元—2.75萬元。另外,還要繳交個人所得稅,按1%計算,即4000多元。即是說,僅僅是出售房子這一環節,稅費成本就達3萬元左右。 若將“一買一賣”兩個環節的稅費成本加起來,總數接近5萬元,即是說,41萬元買入一套房子,若在兩年內轉手,最起碼要賣到46萬元才能“平本”。這還未包括你在這兩年內,因為按揭“供樓”而付給銀行的利息,還有上萬元的收樓費用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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