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存款銀行加收管理費 今后窮人還怎么存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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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2日 11:21 中國青年報 | ||||||||
從7月1日起,深圳建行將對人民幣小額個人活期存款日均余額小于500元的賬戶收取10元賬戶管理費,并執行0.01%的活期存款利率。一位客戶馬上算了一筆賬:500元錢存一年,按0.01%算,才5分錢利息,還要交10元管理費,錢豈不越存越少?目前“負利率”人所共知,如果加上這一因素,500元存款戶每年的“損失”肯定不止9.95元。 “管理100元賬戶的成本與管理一個100萬元賬戶基本相當”,沒理由懷疑銀行方面的
假如真的走到這一步,筆者以為絕不是件小事。在窮人存錢的問題上,無論是政府還是整個社會,無論從現代法治建設的角度還是傳統道德的角度,都不應袖手旁觀。 僅僅具有500元儲蓄能力的這部分人,目前幾乎沒有任何表達自己利益和意愿的機會,故從權力平等、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的目標與理念出發,有機會參與立法的人理應更多地對這一群體給予關注和體恤。 銀行是否收窮人賬戶管理費,表面上看是一個經營者的客戶戰略或經營自主權的問題,但其背后仍是一個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的問題。從政府與窮人的角度上看,關愛弱勢群體不僅是一種達到某種政治目標的“手段”,其本身也是一種“目的”。“市場經濟不相信眼淚”,但窮人只能相信和依靠政府。假如把儲蓄也看成是一種純粹的市場行為,窮人們少得可憐的那點兒錢存銀行也罷、自己揣在身上也罷,政府當然可以不予理會,但中國畢竟有中國的國情。雖然“建設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已很明確,雖然為消弭貧富差距正在采取各種積極措施,但機會有差別、能力有大小,即使再過若干年,僅具有500元儲蓄能力的窮人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甚至不是個別。而越是窮人,微薄的存款不至于折本,對他們的意義也許越大。 既然政府目前尚無能力為貧困人群提供像發達國家那樣的福利保障,就應多尋找方式或途徑,為貧困人群提供幫助。例如,可以通過立法賦予所有的銀行一種不可推卸的社會公益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附加條件限制小額存款。銀行有其特殊性,例如兌換零鈔、更換殘破幣等等,肯定都是絕對賠本的義務服務,但既然法律賦予了銀行這種責任和義務,就得遵照執行。 假如政府覺得今后不宜再賦予銀行“政策性”職能以及“公益”職能,那么辦法仍然是有的,例如成立專門為窮人服務的小額儲蓄銀行,由政府財政或慈善款項對經營者進行補貼。當然,政府對貧困人群的關愛,不僅僅限于給他們提供存款不折本的機會和條件。(文/劉以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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