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實施工資支付條例 假日加班需付4倍工資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7日 11:10 信息時報 | |||||||||
從今年5月1日起,廣東省內用工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拖欠工資,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拖欠工資的50%~100%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稄V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病傷假單位也應支付工資
據廣東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即將于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條例》是目前廣東省首部、國內第三部專門針對工資發放而制定的條例。并分別從行政、紀律、法律三個手段來強化了對用人單位按時支付工人工資的保障。對企業違反工資對預防和處理拖欠工資,《條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對于連續拖欠勞動工資二個月以上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 拒不支付工資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四十九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拖欠工資的50%~100%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此外,《條例》對員工病假工資支付標準也進行了明確。規定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建筑業欠薪由發包人墊付 對于目前廣東省建筑行業較常見的發包、分包、轉包并導致欠薪的行為,即將實施的《條例》也作出了明確規定!稐l例》確定的工資支付基本原則是按時足額、優先支付原則。 針對建設施工單位經常發生拖欠工資的問題,《條例》在第三十三條明確了工資墊付制度。規定建設單位(業主)未按照合同約定撥付或者結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責令建設單位在未結清的工程款內先行墊付勞動者工資。 而對合法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拖欠工資的,由發包人在未結清的工程款內墊付勞動者工資;對違法分包、轉包或違法由他人掛名承攬工程拖欠工資的,由發包人全部墊付工資。 現金支付無簽收也要受罰 《條例》對用人單位的11種違規行為還專門設定了行政處罰。其中用人單位未按照該《條例》規定制作或者保存工資支付表的;未按照規定向員工提供工資清單的;以現金方式支付工資的,未將工資支付表提供給員工簽收的,均可由勞動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用人單位如未依法制定工資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未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解雇勞動者當天未結清勞動者工資;拖欠或克扣勞動工資的;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拒絕、阻礙勞動保障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拒不整改或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的;欠薪引發重大群體事件,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經營者未在24小時內到現場協助處理的,都將受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 法定假日加班付4倍工資 《條例》對于在法定節假日被安排工作的工人工資也進行了新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需要支付4倍工資。 另外,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都不能以安排補休來代替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時,事后可以安排同等時間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