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無權收取房貸違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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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6日 00:01 北京現代商報 | |||||||||
新華社電 針對個別商業銀行向提前還房貸者收取“違約金”,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專家5日表示,如果借款合同中沒有另行約定,銀行無權收取“提前還貸利息”或所謂“違約金”。 這位專家說,按揭購房,消費者與銀行之間構成的是借款合同,按照《合同法》第二
原借款合同中,如果有關于提前還貸收取相應費用的約定,但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而目前,國內購房按揭借款基本上都是不收提前還貸的利息和“違約金”的,這點已經成為事實上的商業慣例。 (丁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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