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老婆像兩個人 花光我的錢我該怎么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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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1日 07:39 新浪財經 | |||||||||
來源:新浪精英理財論壇 網友:leda_liu 我是江蘇人,她是上海人,我和她本是同事,也許她看中了我老實善良,我們很快跨越了普通同事的關系,開始了戀愛之旅。
在剛開始時,我考慮到了我的家庭因素(我上大學時我爸爸就去世了,家中一窮二白,),我把這些告訴她時她并沒有拒絕我。在感情方面一直發展的挺好,我把我的一切多告訴了她,包括我的初中時候的初戀(也許也算不上叫做戀愛)和我的家庭。半年后,我們開始考慮買房,自然結婚也開始提上議事日程,在這時我們在我的家庭上出現了問題,因為她開始不愿撫養我的母親,并直接打電話給我媽跟她說了此事,并且要求我媽把我妹妹送人(我妹妹已經15歲,領養的)。我們大吵了一架,她并沒有讓步。我當時認為這些也許在我們結婚后她會認識到錯誤的,會改正的。 在買房時,我本來要買的偏遠一點,這樣可以少的貸款,可她強烈反對,我依了她的做法。在我買房前,她跟我沖沖領了結婚證。領證后,我們并沒有生活在一起,她和她家認為只有辦了儀式后才能同居。花了我家和我得所有積蓄我付清了買房的首付(問她媽借了10000,我一個親戚借了20000,我借錢的事,她要我瞞著她父母,我說這樣不好的,可我沒有堅持),每月要還貸款2600。我在我公司附近租了一個房子獨自居住。 一年后,房子交房了,為了裝修,我又借了40000多的外債。把房子裝修好出租后,我以為我的苦日子快過去了,可誰知道,才剛剛開始。在談戀愛時,她花錢并不是那樣大手大腳,脾氣也沒那樣壞。 因為她管錢,她用起錢來更無所顧忌,她花光了了我的工資,花光了房租收入,花光了她的工資。在此期間,她曾經近一年沒有去工作,她瞞著她家里,她所有的支出多用我的錢,包括她買生活用品回家,每月還要給她家里生活費也是拿我的錢。她買東西,從來不考慮我的經濟承受能力,幾乎多要買名牌的。為此我們經常吵架。 在我們談戀愛的時候,她在家不上班,還為我洗洗衣服,做做飯,雖然不是經常,但我已經很高興了。我為了周六能陪她,有時出差在外地,我也周六回來,周日再去外地,就為了能跟她相處一天。自從結婚后,她對我的生活幾乎不聞不問。 在領證的一年后,她為我懷過二個孩子,可她多不愿意要,最后打了胎。我認為在我在這點上對不起她,在此期間,沒有請假在家好好照顧她。 她認為我身邊有女孩子很不安全,只要哪個女孩子對我說話語氣軟一點,她就要跟我糾纏半天。她把我的通訊錄拿過去,不準我有其他女性朋友的電話號碼,她還打電話給我的初戀女友A。要她以后不要跟我聯系,其實我跟她已經過去了近10年了,只是普通同學關系,平時幾乎沒有聯系,沒有事情,從來多不聯系的。在我們結婚后,她讓我換了手機號碼,她用我原來的號碼,為了更好的監視我。我的另一位初中女同學(初中時暗戀我)打電話通知我參加同學聚會,她對人家態度很差,我老師只不過跟我媽說她很兇的,她連我老師一塊罵。我給我的每位異性朋友打過電話,告訴她們以后不要跟我聯系了。她還要求我不準參加公司的聚會活動。所有的這些,我多跟她吵過。可最后多是我妥協了。 她對我媽的態度和做法,我也是很郁悶。從相識到現在,基本上每年一次打電話去罵我媽,跟我媽吵架。她還說我媽跟我妹妹是我跟她婚姻的絆腳石,這可能跟我向她要求以后最好我媽和我妹妹能跟我住在一起有關。對于我媽,她每次多時事后跟我承認錯誤,可每次還會再犯同樣的錯誤;對于我妹妹,她從來沒有沒有同意過出一分錢或者(如果來上海工作)可以住在哥哥家里; 她父母對我一般般吧,讓我不能忍受的是她們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問我催討10000元債務;還認為我沒有什么經濟能力,根本就不應該考慮我媽跟我妹妹,給我媽點錢就可以了。我對她們真的失望到極點! 她經常在公交車上為了搶位置,別人碰到了她等小事跟人吵架,甚至打架(除了別人太過分,我會幫她),大多數時候我先勸她不要吵,勸不住我就不會幫她。我不知道做錯沒有? 我媽為了減輕我的負擔,瞞著我出去干活結果跌傷了,她沒有打一個電話問一下,她也從來不會打電話給我媽,哪怕是過年,她也很少跟我回家,我們到現在四年,她就回去過3到4次。到現在為止,她從來沒有為我媽買過東西,每次我買回去多說是她買的。她母親出去逛街扭傷了腳,她責怪我沒有馬上打電話過去慰問,可她哪里知道,她媽去了醫院不在家,我打過去沒人接,就到下班時打了個電話,還給她媽買了營養品。她責怪我沒有第一時間打電話過去,說我對她父母不好,我逢年過節那次不買四五百塊錢東西,我真郁悶!她父母說結婚后為減輕我負擔讓我住到她家,但是要寫一個書面保證遵守她家的規矩!每個月給我媽多少錢,不撫養我妹妹,不讓我妹妹跟我住在一個屋檐下也要寫個書面的東西! 以上就是我的基本情況,我想問網友們幾個問題,特別是上海的網友: 我對她好嗎? 錢歸她管 只要她不同意,我就不去參加公司聚會(我的直接領導要求我會去),同學聚會,同學結婚喜宴 請假陪她去醫院看感冒 容忍她把辦房產證的錢拿去買化妝品 公司出去旅游,我出錢帶她一起去,要不我就不去 無論大小事情,只要不太過分,我多會無條件的答應 公司發個喜糖我多會帶回去給她吃 我總把好的東西,新的東西留給她 她沒有工作時所有的開支我多負責, 她去外面上課我給錢,她去醫院我付錢,出去我付錢,所有的只要我有,多給她了。 她對我好嗎?我對她在公共場合吵架沒有支持是否不正確?我對她父母算合格嗎?我提出我媽,妹妹跟我住一起是否不應該?請各位朋友評評理!特別是上海的女士們!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