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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醫學術語關注條款限制 保重疾險需跨兩道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0日 09:18 《私人理財》雜志

  2006年1月20日,深圳6名投保人給友邦深圳公司發去了《關于解除保險合同并要求返還保險費的函》,要求解除與友邦公司所簽訂的“守護神兩全保險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并要求友邦全額退保險費。而這之前某媒體也對重疾險報道了一篇《醫學專家曝光理賠陷阱,重疾險或成空頭支票》的文章。緊接著,不少文章接連“炮轟”重疾險,重疾險成了眾矢之的,那么,投保人該如何選擇重疾險呢?

  文/本刊記者 羅瑜

  如果說萬能險在2005年飽受寵愛與拋棄,冷暖兩重天的話,那么2006年就是重疾險不好的開頭年。有調查數據顯示,北京、上海、廣州三城市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和

醫療保險的比例很高。在人們對
重大疾病險
的重視和理賠數量的增加的同時。重疾險理賠的官司也急驟增加。

  在網上不少攻擊重疾險的文章后,不少人對重疾險產生了畏懼心理。一些投的重疾險的人感到自己上當受騙,想投重疾險的人現在更拿不定主意了。更有“重大疾病險,不死別想拿到保險”的傳言,說法雖然有些危言聳聽。但重疾險的合同條款確實受到了不少人的爭議。其實,消費者在投重疾險的時候,只要把眼睛擦亮,跨越投保重疾險的兩道必經的坎后,就能減少以后理賠可能產生的麻煩和損失。

  第一道坎:徹底理解醫學術語

  重疾險受到攻擊的原因主要是很多人認為買了重疾險就什么重大疾病都能賠了,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只有你身患了保險合同中約定的疾病才能獲得賠付。而大部分投保人反映,絕大多數人并不了解保險公司賠付范圍內的重大疾病究竟有哪些,他們也無法看懂這些專業性極強的釋義條款,而這也為后來的理賠糾紛埋下了禍根。

  對于專業性很強的醫學術語,即使是專業醫生也要好好的研究一番,因為保險上的病種與臨床醫學上的有多說法都不太一致,所以不要拿以自己的習慣思維來解釋保險合同上的條款,通常認為,只要是保險條款中涉及到的疾病,保險公司就應該賠付,而多數投保人對于這些疾病也只能說出發病器官和疾病統稱。因此,投保時一定要看清保險合同的疾病的詳細解釋。

  有的重疾險條款中的重大疾病也包含了癌癥,看上去感覺還不錯。但并非所有的癌癥都可以得到賠償。因而跨越重疾險的第一道坎就在于讀懂這個“癌癥”后面的進一步解釋。

  癌癥一般指的是惡性腫瘤。惡性腫瘤的細胞能侵犯、破壞鄰近的組織和器官。而且,癌細胞可從腫瘤中穿出,進入血液或淋巴系統.這就是癌癥如何從原發的部位到其它器官形成新的腫瘤,這個過程就叫癌癥轉移。而重疾險只對這類的癌癥進行賠付。

  而保險條款中將原位癌排除在外,即原位癌的患者不在賠付范圍內。實際上,原位癌是指癌細胞仍局限于上皮層內,還未通過皮膚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圍組織,是癌癥的最早期,而在癌癥患者中,原位癌占了大多數。若患者在原位癌的時候進行治療時,是不會得到賠償的。而一般病情發展到惡性腫瘤,治愈的希望比癌癥早期少了幾分。因此,也就有人攻擊重疾險是不死是得不到賠償。當然,這樣的話語也過于偏激。

  除了對人類健康威脅最大的癌癥外,保險條款中提到的肝炎,與大多數市民的理解也有一定的差異。通常市民所說的肝炎是指“甲肝”、“乙肝”等,但保險條款中的肝炎是急性重癥肝炎亦稱暴發性肝炎,因肝炎病毒感染而導致大部分肝臟壞死并失去功能,其發病率只占肝炎發病率的0.2~0.4%。這樣一來,重疾險就失去了應有的保障作用。

  一般情況下,投保人不是醫生和專業人士,對于重大疾病的理解主要來自于生活常識和保險業人員的介紹,若保險業務人員對疾病的解釋不是很到位,也極容易造成誤解。由于大部分重疾險條款有非常多的專業術語,大都晦澀難懂,投保人在看不明白的情況下,最好是找專業的醫師咨詢,在了解清楚的情況下再投保。

  第二道坎:謹慎關注條款限制

  投保人在簽名前,應認真看清投保單中的有關事項及保險條款的內容,然后才可以在投保單上簽名。若有不懂的問題,應及時要求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予以解釋。因為,一旦投保人在投保單上簽名或蓋章,將被視為保險人在承保時已履行了保險條款的解釋說明義務,也意味著投保人已經知道保險條款中除外責任的內容。

  許多人在看重疾險條款的時候,大多比較關注重疾險保障中含有多少種重大疾病。當然這也是投保仔細關注的一個重要方面,但更要關注極容易被忽視的地方,那就是重疾險在診斷和治療方法上的限制。重疾險在診斷方法和治療方法上有很多的限制,這就意味著,你光得了合同規定的病是不行的,還得按他們的要求診斷和治療,否則也得不到賠償。

  在選擇重疾險時一定要關注重大疾病的理賠條款,一定要看清楚理賠的限制條件。還要注意的是,有些疾病雖然列入了保障范圍之內,但條款對疾病的發生程度限制相當嚴格。

  詳細比較不同保險公司條款也不可或缺。對于癌癥、燒傷、癱瘓這樣在重大疾病中相對“普遍”的疾病,各家條款幾乎一致。但有的如重大器官移植,包括的器官種類就不多。還有如失聰、失明,在時間上也又限制。有的是要求失聰至少持續一年以上才可以賠,有的只要求90天。如急性心肌梗死,有的要求同時滿足5項條件才可以賠付,有的是只要滿足其中任意三項就可以賠。

  另外,一些保險的理賠也對治療的方法有限制, 比如“中風須在發病六個月后仍遺留永久性神經系統機能障礙”、 “癌癥任何組織涂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不作為病理證據”、“冠狀動脈搭橋手術不包括冠狀動脈擴張成形術及其他血管內介入治療手術”等等。

  客觀的講,買重疾險很有必要,但還須合理選購,要根據自己的年齡、性別、經濟狀況的特點選擇最合適自己的險種和保額。在成功跨越醫學術語和條款限制兩道坎之后,投保人還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首先要考察它是否具有一般的保障需求,即常見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其次再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發病率較高的病種,最后還要考慮重疾險的保險金額。由于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療費用一般都在10萬元左右,投保人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險金額至少要在10萬元以上。因此,投保人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時保險金額至少要在10萬元以上,這樣才能在風險來臨之時,起到遮風避雨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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