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鏈上個個黑 市場混亂程度觸目驚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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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8日 07:48 《理財周刊》 | |||||||||
文>>本刊記者/李志軍 案子雖然被判決了,但是留給人們的思考卻異樣沉重。 作為本案原告的律師,來自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的郭重清用了“觸目驚心”的字眼來形容自己接受這件案子后的心情。
王振曦的車險,囊括了我們在買車險當中可能會遇到的所有方面——經銷商、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人、保險公司和銀行等,而且這些環節上每一個都出現了問題,其教訓值得我們深思…… 車商賣保險不合法 “只要你把款付了,剩下的事就放心地交給我們,我們將提供全程一條龍服務。”目前市面上的“一條龍”服務非常多,部分服務確實方便了消費者,但有部分經營者、中介服務機構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強行推行“一條龍”服務。 買車“一條龍服務”多收款是一些銷售公司的慣用手段,他們往往在消費者辦理貸款購車或保險手續時故意多收取款項。其中車險返扣是非常大的一塊收入。 在車險市場,汽車經銷商作為保險代理商向保險公司收取高額回扣,甚至作假保單欺詐消費者,早已是業內公開的秘密。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隨著車價不斷下調,行業利潤在不斷減少,車商家們日子也過得越來越艱難。所以很多經銷商都把保險費用,特別是返點費用,作為很重要的一個經濟來源,返點最高的能達到50%,一般的是在38%,將近40%。也就是說,如果車主一年繳納3000元的保費,其中就要有1200元左右落入車商的口袋。 由于消費者一般都是通過車商買車,并辦理一系列的購車手續,因此現在保險公司的車險業務95%以上都是通過車商代理。一般來說,車商可以代賣任何一家公司的保單。于是,保險公司為了爭搶業務、拉攏車商,咬牙不斷提高回扣比例也就不足為奇了。雖然保監會對車險市場的高額回扣出臺過強制性規定,要求保險公司的車險代理手續費一律不得高于8%。但是由于車險市場的激烈競爭,車險傭金回扣并沒有停止過。 在郭重清看來,車商代理保險收取傭金回扣明顯是違法的行為。“說得嚴重些,這就是商業賄賂。”他認為,車商代理保險行為其實就是一種保險經紀業務。“保險代理是根據保險公司的委托而賣保險,而保險經紀是依據消費者的利益,為其投保保險提供中介服務。前者是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后者是向消費者收取中介費。” “在中國,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基本混淆在一起。”郭重清告訴記者,目前,國內的保險經紀公司的收入,基本來自保險公司的傭金,而不是向客戶收取中介費。 而根據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中第五條,經營保險經紀業務,應當是依據本規定設立的保險經紀公司,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經紀活動。 郭重清說:“從這一點上說,汽車經銷商的一條龍服務中為車主代理買保險這一行為是不合法的。” 保險公司“賬外保單”問題嚴重 “這只是整個市場的冰山一角。”郭重清說。這次在王振曦身上,只不過是賺過了頭,而且又碰巧他真的出了險,否則這個蓋子就永遠被“捂”著。 在案件當中,王振曦曾多次和保險公司交涉,而保險公司卻并不以“已退保”為由直接拒絕理賠,而是尋找各種理由,試圖內部協商解決,顯然隱藏著“賬外保單”的貓膩。 所謂賬外保單,就是指保險公司和代理商勾結,收了保費后,卻不記入公司財務賬的保單。“賬外保單”又分為兩類,一類采用“賬外應收”方式,將保費歸入應收保費后不入財務賬,實行賬外管理;另外一類是采用埋單、收據與保單不一致、鴛鴦保單、陰陽收據等方式使保費收入不入賬。 這類保單的形成,是因為暗扣暗折的存在。因為保險公司要把保費很大一部分以暗折暗扣的形式作為傭金給中介,“這就必然造成保險公司實際收到的保費遠遠低于發票上的金額,如果入賬,那么在公司財務賬上就體現為很大的虧損。”郭重清說。 “所以,保險公司的做法,就是把這部分保單不入賬,用來彌補其他暗扣后入賬保單帶來的漏洞。舉個例子,一個年保費4000元的保單,如果扣去暗扣部分,保險公司實際收2000元保費,而正好此客戶這一年沒有出險,那么保險公司就可以用這2000元去彌補其他帶來保單的虧損。” 因此,郭重清表示,如果王振曦這次出險的金額很小,也許會得到正常的理賠。“而因為金額比較大,問題才在各方利益者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而暴露出來。” 保險中介市場普遍混亂 王振曦案件還直接反映了保險中介市場的混亂。車險的高額返扣帶來的“非法暴利”驅使許多兼業代理人、無證機構和無證人員頭腦發昏,非法從事保險經紀服務,“從而使得整個保險經紀行為極為混亂,而保險產品的特殊性,給事后的理賠埋下隱患。” 根據《保險法》規定,從事保險經紀的只能是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而倪潔作為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又沒有保險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卻以個人身份從事保險經紀活動。而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卻擅自接受無權行為人的再委托業務。這些都反映出車險中介市場的混亂。 尤其是中間發生的擅自撤保行為,更是典型的代理人員“扣單”——保險代理人在拉到保單后,并不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而是“伺機而動”。如果車主不出險,保費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車主出了險,輕險自己掏錢賠付了事;大險則想方設法騙保險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究其根本,是因為保險公司允諾中介抽取的高額回扣,刺激了中介公司的發展,中介則利用業務優勢和關系網絡,在客戶身上大做無本買賣,保險行業賺取轉手利潤變成一種行業‘潛規則’。”郭重清認為,王振曦的遭遇其實并不是特例,而是極其普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