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負翁大量涌現 專家稱個人破產面臨法律缺位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9日 11:50 法制日報 | ||||||||
東方網6月29日消息:6月26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開始對物權法草案進行第三次審議。在熱議物權法草案的同時,不能不令人想到另一部被呼吁多年,卻遲遲未能建立的法律———個人破產法。 個人破產法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權
早在10年前,有關方面就開始著手起草破產法。10年以來,相關爭論從未停止。有專家指出,個人破產制度能夠確立和存在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有個人財產的存在,并有一套完備的物權制度予以規定和保護。只有有了完善的物權制度,在債務人需要破產清算時,才能明確區分自己的財產和他人的財產,界定破產財產的范圍和破產債權的范圍;在破產程序開始后,需要以物權制度進行拍賣、抵償、分配財產,清償債權的行為才能依法進行。 如今,物權法出臺有望,也就是說,個人破產制度存在的一個必備的基本條件有了法律的保障。那么,個人破產法立法前景如何?在個人破產法起草過程中會有哪些問題?公眾對個人破產的認識究竟有多深?記者對此作了一番調查。 城市“負翁”大量涌現 多數人沒有破產概念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項統計顯示,北京、上海兩大城市的居民家庭整體負債率高于歐美家庭。北京的家庭債務比例高達122%,超過了2003年美國家庭債務的比例115%,上海、青島、杭州、深圳、寧波等城市家庭債務比例分別達到155%、95%、91%、85%、79%。中國年輕人中,有57%的人表示“敢用明天的錢”,48%的人不為自己成為“負翁”擔憂。有統計數字表明,1998年以前,個人消費貸款還是零,而2004年底,這個數字為2萬億元,占整個金融貸款的10%。 貸款消費現象引起一部分經濟界人士的擔憂。他們認為,許多人收入不穩定,如果國家經濟狀況出現大的波動,可能會引發許多資不抵債的現象,屆時會出現社會不穩定。一時,建言國家盡早制定個人破產法,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個人破產現象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個人破產?什么個人破產?”聽到記者的提問時,阮媫睜大眼睛,一臉的驚訝和迷惘。 阮媫不過三十四五歲,是一個文化公司的總經理。1999年買了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向銀行貸款70萬元,20年還清,每個月得還貸5000多元。開始覺得沒問題,她的公司經營得不錯,還準備辦一個一級演出公司。但后來計劃受挫,收入下降,自己獨自帶一個上學的孩子,還養著一輛車,感覺經濟壓力越來越大。遇到一定場合,她就會給朋友倒倒苦水:“房子買大了,還貸快還不起了。” 但她顯然沒有破產的概念,也不很清楚還不起貸款的后果。 一位影視經紀人貸款百萬元,住著200平米聯排別墅,盡管他也為自己每月七八千元的還款頗感壓力,但他腦子里沒有破產概念。 “破產?”他和阮媫一樣困惑,“破產干什么?如果有一天我還不了貸款,就把房子給銀行唄,那有什么?” 信用體制尚不健全 個人破產立法擱淺 在一些普通民眾的觀念中,個人破產的概念似乎有些模糊。而對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教授來說,對這部法律的關注早在十幾年前就已開始。他是著名的經濟法學家,新破產法起草小組成員。 “想出臺一部完整的破產法,大約是10年前的事。”他說,“應該說大家為此奮斗了10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