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勞動能力不等于重大疾病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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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3日 14:37 解放日報 | ||||||||
文/李鴻光 因腦梗塞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李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重大疾病”保險金遭拒,于是起訴到法院。日前,靜安區法院一審判決對他的訴請不予支持。 2003年4月初,李先生因腦梗塞入院治療,經鑒定,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他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險公司卻認為喪失勞動能力不等于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為此,他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保險合同有關“重大疾病”的記載,腦中風指由于腦血管突發病變致腦血管出血、栓塞致永久性神經功能障礙。根據李先生提供的證據,還不能證明他腦梗塞后的身體狀況達到“永久性神經功能障礙”。據此,法院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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