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單證全國統一 市民投保有四大雷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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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07:21 北京現代商報 | ||||||||
從本月開始,全國將統一使用中國保監會統一監制的車險保險單證,原有各保險公司印制的同類空白單證也將停止使用。當您接到保險單證時,一定要認真核對,看看單證第三聯是否采用了白色無碳復寫紙印制并加印淺褐色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字樣。同時,在確認車險保單的同時,應該避免踏入以下四大“雷區”: 第一、重復投保。就是投保人自以為多投幾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車輛多幾份賠款,如
第二、超額投保或不足額投保。如某司機的車輛價值10萬元,卻投保了15萬元的保險,認為多花錢就能多賠付;而有的車價值20萬元,卻投保了10萬元,這兩種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超額投保、不足額投保都不能獲得額外的利益。 第三、保險不保全。一些人為節省一點錢,總想少保幾種險,或者只保車損險,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只保主險,不保附加險等。其實各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假如車輛真的出事,保險公司只能依據當初定立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而車主的其他一些損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補償。 第四、不及時續保。有些車主在保險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時續保,總認為拖兩天沒關系。這些司機朋友不知想過沒有,如真遇上飛禍降臨,豈不是大事晚矣。如某市一個體司機保險到期后,沒能及時續保,偏偏這時候出了車禍,造成一死二傷的慘劇,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余元,保險公司也愛莫能助。該司機后悔不已。 商報記者 和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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